1.为进一步提高碱沟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重新修订本办法。
2.设备管理的范围:凡构成碱沟煤矿固定资产的设备。设备分为有偿使用和非有偿使用两种。
有偿使用即:综采工作面所有成套设备、井下主运输系统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井下调度回柱绞车、蓄电池电机车及配套设备、移动式空压机、综掘机;非有偿使用即:除有偿使用设备之外的所有设备及配件。
3.各生产单位和地面生产单位的设备实行有偿使用管理;其余单位的设备实行非有偿使用管理。
4.设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设备办”)是碱沟煤矿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4.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制度
4.2. 负责设备的全寿命管理,即:前期管理、使用管理、事故管理、维修管理、改造管理、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以及专业化服务管理
4.3. 指导设备的状态监测,负责疑难故障的诊断工作
4.4. 负责EAM系统机电设备基础信息的录入和维护工作
4.5. 负责设备技术交流和设备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4.6. 负责设备购置的计划编制及上报工作
4.7. 负责指导机电、运输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4.8. 组织机电设备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4.9. 负责组织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重大机电技术问题
4.10.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推广应用和技术交流工作
4.11.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指导、监督、协调、实施工作
4.12.负责设备大型部件管理工作
4.13.负责索赔件的技术谈判工作
4.14.负责节能、计量专业管理
5.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现场运行管理,做好润滑、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负责根据设备的结构、性能和运行特征,制定和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