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成立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矿长
成 员:总工 副矿长 副书记 副总 各区队第一负责人 施工队负责人
2.矿成立设备管理小组
组 长:机电副总
副组长:设备办主任 机运队队长
成 员:各区队第一负责人及机电队长及各区队工程技术人员
办公室设在设备办。
3.工作职责
3.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程。
3.2根据企业经营方针、目标,对设备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和考核指标,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3.3按照设备综合管理的要求,做好设备规划、选型、购置、安装和验收工作。
3.4做好新安装工作面设备的选型及配备工作,并组织好安装后的验收工作。
3.5建立健全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6做好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和落实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办学检修安全经济运行等工作。
3.7参与编制和审核机电设备方面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及各种管理制度,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
3.8做好机电设备事故的管理工作,组织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并制定事故的防范措施。
3.9搞好机电设备图纸资料的整理工作,健全各类机电设备的技术档案。
3.10每周组织一次设备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碱沟煤矿危险源检查监测整改”通知单及处理意见。
4.奖罚办法
4.1各类设备必须完好,不得带病运转,发现一台设备带病运转罚单位200元。
4.2各类设备的联接件齐全,不松动,并符合完好标准要求,缺一条联接件或联接件松动罚单位50元。
4.3各类设备要做到“四不漏”(不漏油、不漏风、不漏水、不漏电)发现一处严重跑冒滴漏罚50元。
4.4各类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消防设施齐全可靠,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单位100元。
4.5设备电气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按要求整定,发现一处开关没有使用保护或没有按要求整定罚单位100元。
4.6所有设备司机必须按要求培训,持证上岗,发现一人无证操作设备罚单位200元。
4.7设备要做到合理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发现一台设备使用不正确和维护不及时罚单位100元。
4.8每台设备必须有检修计划,按计划执行并有检修记录。一台设备没按要求做好定期检修罚单位100元,因检修不及时造成机械事故罚单位200元。
4.9设备按要求做好技术测试和整定工作,仪器仪表按要求做好校验工作。一台设备没按要求进行测试和整定罚单位100元,一块仪表没有按期校验罚单位50元。
4.10设备卫生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凡不符合要求罚单位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