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使用和检修设备,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排除”,是设备使用更趋于高效合理和经济化,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每年利用“元旦”、“五一”、“十一”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矿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安排的停产期间进行各项预防性检修,每年检修日不得少于12天;
2、放假前15天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2.1由主管技术员编写检修作业规程,并报请各职能科室,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2.2确定检修检修项目、内容、检修人员构成,制定检修标准;
2.3组织好检修人员,指定检修总负责人、检修技术员、现场负责人;
2.4准备好检修用的材料、配件、工具等;
3、凡在用设备都必须按设备检修周期进行计划检修,检修计划由生产技术办、设备办、安全办、生产指挥中心按《煤矿安全规程》关于检修周期、内容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组织使用单位编制检修计划,并由设备办下达设备检修计划;
4、所有设备都要按照计划检修规定的时间进行检修,凡未按计划进行检修的单位,应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大型设备和主要生产设备的大、中、小修,都要认真填写检修记录,驻矿供应站必须做好检修材料及配件的供应,确保检修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