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周定期对运送人员前必须由专职修理工对人车进行详细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2、电机车司机接班后首先检查人车的各部件、连接装置等,一切检查合格后才能运行。
3、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放一次空车,证实巷道和轨道确无引起掉道危险时,方可运行。
4、行车时注意观察,随时做好正常停车和紧急手动落闸停车的准备。
5入井人员入井前更换好工作服,必须领取入井卡、矿灯,自救器,戴好安全帽后,到副井口候车室等候入井。
6、当人车停稳后,入井人员先看清信号牌上哪一水平,该水平人员乘车应服从检身工依次检查有无“三禁”,排队交入井卡上车。禁止人员抢上人车,禁止从非行人侧或跨越轨道上人车。
7、检身工负责检查乘车秩序,乘员应坐好,严禁超员(只准乘坐27人,每排3人)乘坐,严禁在两列人车之间搭乘,人车联接处严禁站人,检查乘员不准有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不准将火药、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或其它物料带入车内,人车的安全防护链必须挂好。
8、人车运行一次只准下放一个水平,人车启动前,乘车人员必须挂好防护链。人车启动后,乘车人员不得将身体及携带的工具、零件露出车外。
9、人车行驶或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人车或在车内站立。当人车到达井底车场,待绞车停稳,该水平信号工发出停车信号后,乘坐人员方可,依次排队下车。
10、升井人员先到所在水平井底候车室等候,当人车停稳后,该水平信号工打停车信号,转换为绿灯,乘车人员依次排队下车后,才允许候车升井人员,依次排队上车。禁止人员抢上人车,禁止从非行人侧或跨越轨道上人车。
11、信号工负责检查乘车秩序,乘员应坐好,严禁超员(只准乘坐27人,每排3人)乘坐,严禁在两列人车之间搭乘,人车联接处严禁站人,检查乘员不准有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不准将火药、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或其它物料带入车内,人车的安全防护链必须挂好。
12、人车启动前,乘车人员必须挂好防护链。人车启动后,乘车人员不得将身体及携带的工具、零件露出车外。
13、人车行驶或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人车或在车内站立。当人车到达副井口,待绞车停稳,该地面信号工发出停车信号后,乘坐人员方可,依次排队下车。
14、升井人员按秩序,从出井口依次接受井口检身工检查,并领回入井卡,到矿灯房交灯,自救器等。
15、人车运送人员时,严禁同时载运物料。如:水泥、电机、炸药、雷管、防爆开关、氧气瓶、乙炔瓶等物件。
16、特殊情况需人车运送锚索、小型电机、开关及氧气乙炔瓶时必须专车运输,且固定牢靠有专人监护,外挂运送锚索两端及中部需固定牢靠每趟不得超过6根。
17、人车掉道,跟车工须及时发出停车信号,乘车人员再未接到跟车工指令时,严禁下车。
18、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跟车工必须果断地搬动手闸停车:线路或巷道遇有障碍物或其它危险情况时,已发出停车信号绞车没有停车或来不及通知绞车司机时;绞车失控,人车下行速度超过正常速度时。
19、出现突发事件,跟车工及时向区队值班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并及时处理,工作结束后,向接班人员讲明情况,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