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机构
组 长:设备办主任
副组长:机运队队长 设备办副主任
成员:职能科室及各科区机电工程人员
2.工作职责
2.1、负责井下小型电器设备及特殊机电器材管理。
2.2、负责小型电器的统一领取、发放、回收、修理安全检查和信息资料等管理。
2.3、负责小型电器设备实行编号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照。
2.4、负责对修好的小型电器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并严格验收、填写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2.5、应随时掌握设备状态和使用地点,做到日清月结。
2.6、每季度进行一次帐、卡、物、板校对,每年组织一次设备大清查。
2.7、对使用单位实行定额管理,制定小件设备使用定额和储备定额,并结合实际不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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