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机构
组 长:副总
副组长:设备办主任 机运队队长
成 员:职能科室及各科区机电工程人员
2.工作职责:
2.1、负责本矿各种设备配件的计划、领用、修复、报废的全面管理工作。
2.2、负责收集设备的图纸及技术资料,按设备类别编制全矿或各使用单位主要设备的备件目录,逐步健全设备配件名细卡片。
2.3、核实设备库、驻矿供应站及各使用单位备件的储备情况,有计划地储备必须的设备备件,对于短缺或耗损的零件及时报驻矿供应部门补充。
2.4、检查督促驻矿供应站作好备件的验收、保管和发放工作。
2.5、配件管理组对备件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收集整理设备使用、维修单位对备件质量的意见并反馈给驻矿供应站。
2.6、配件管理小组每周对设备库、驻矿供应站库房、采区库房备件的使用、储备情况进行核对一次。对需要补充的备件及时上报驻矿供应站采购。
2.7、新设备到货后应作出易损配件计划交驻矿供应站订货,设备投入使用后的易损件购进、领用等都由驻矿供应站负责。
3.奖惩办法
3.1、供应办和各采区每周一下午必须给配件管理小组报送上周配件领用、发放及库存报表,一次不报罚款20元。
3.2、由于采购不及时,拖延维修时间,影响生产的,一次罚款100元。
3.3、备件质量存在问题,造成损失,拖延维修时间,一次罚款100元。
3.4、由于存放、保管不当造成备件损坏的,按价赔偿并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