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胶带安全运行
1.1.胶带输送机必须按照安装技术规范进行安装,经机电、生产、安全、调度、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1.2.井下胶带输送机必须使用三证齐全(安全标志准用证、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合格证)的阻燃胶带。三证不全、不阻燃的胶带,井下不准使用。
1.3.井下胶带机必须装设防滑、堆煤、防跑偏、温度、烟雾、撕带、自动洒水装置。主要运输巷道内的胶带输送机还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和防撕裂保护装置,机头和机尾必须装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1.4.输送机头、机尾和巷道每隔50m,必须安设消防支管、阀门和水管接头,并配备相应长度的软管和符合要求的、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
1.5.保护装置的维修要实行责任管理,保证落实到个人,保证装置灵活可靠,定期进行试验和检查,做好记录,分管干部要定期检查考核。安装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不用。
1.6.皮带底部的煤和机尾的煤必须及时清理,严禁皮带磨擦运行.
1.7.加强井下胶带机的现场管理。司机、维修工必须遵章守纪,坚守工作岗位,现场交接班;认真进行运转和停机检查,精心维护, 保持输送机机械电气设备完好,滚筒、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卡阻现象,定期注油。
1.8.设备使用前必须编写操作规程,组织职工学习。带式输送机司机、维修工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9、胶带机配套电气设备保证完好,包机到人。
1.10、胶带机运转时严禁清理浮煤。
1.11、加强巡检工作,严禁皮带跑偏磨机架。
2.奖惩办法
2.1、司机无证上岗,罚司机50元,罚单位200元。
2.2、司机、维修工不认真检查,不履行职责,造成胶带跑偏、打滑、堆煤等现象,罚当事人50元,管理单位200元。
2.3、使用单位随意甩掉保护装置的,每少一种罚款100元。
2.4、托辊必须保证齐全、完好,转动灵活,每发现一个不合格罚款50元。滚筒保证完好,转动可靠,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2.5、胶带机机头、机尾、底部及胶带两侧卫生保证清洁,严禁胶带磨擦运行。检查不合格,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2.6、胶带输送机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2.7、胶带机的各类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并正确使用,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2.8、胶带机配件必须定点堆放,不按规定堆放,发现一次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