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面泵房及泵房周围 20 米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二、泵站观测室内对瓦斯流量、井下负压及相对指挥部的正压进行标校, 测量的 U 形水柱计压垂直挂置在观测室正面的墙上,连接端口用的胶皮管不能 扭结,保持气流畅通。发现胶皮管老化或破损,应及时更换。如发现水柱计的 液面频繁跳动,长时间不能稳定时,应立即通知通风调度站,派专人跟管路, 处理井下管路中的积水。
三、抽放瓦斯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的防回火、防回气、防爆炸作用的安全 装置要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泵站的所有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
四、瓦斯抽放泵房内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泵房内瓦斯浓度不得超 过 0.5%,机体附近 30m 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1%。机房内、正压室及观测室中 应各社一台断电仪,当空气中瓦斯超过 0.5%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流停止抽放机 的运转。 水泵房在水泵上方 1 米处设一台断电仪, 使之当室内瓦斯浓度达到 0.3# 时,能切断水泵电源,使水泵停止运转;下水仓口 1 米左右另设一台断电仪, 只报警不断电。
五、瓦斯抽放机的管理,执行一下规定:
1、正常抽放系统瓦斯风机的更换要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如因停电等原因瓦斯风机临时停止运转,要立即通知通风部调度站和当 日值班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风机的启动,要经通风调度值班长批准,并汇报矿总调,任何情况 下,泵站观测工或泵站维护工都不得私自启动瓦斯风机。
六、泵站要有专人检查风机出口瓦斯浓度,每半小时要对抽放瓦斯浓度、 节流负压、正压循环门的扣数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记录要求工整准确, 无涂改,统一用国际通用单位记录。每一小时向通风调度站汇报一次,如有异 常必须随时观测、记录、汇报。每隔一小时要对水泵房内的瓦斯进行一次检查, 并记录。
七、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 30%,不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 低于 25%。当风机出口瓦斯浓度低于 30%,应及时向通风部调度站汇报,并增 加检查次数,至少每 15 分钟检查一次,并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同时通知集团公司煤气公司,是否进罐或排空,由煤气公司总工程师决定。抽 放瓦斯浓度降至 25%以下时,必须立即停止瓦斯风机运转。为保证矿井安全生 产,确定进行低浓度抽放时,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总工程师批准。
八、地面泵房如需进行电氧焊工作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汇报矿总工程师和矿长,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严格执行措施规定。
九、为解决泵站职工工作中的实际生活问题,通风部按规程允许范围内建 的瓦斯火房,由泵站观测组组长专责管理。使用该瓦斯火时,要先测抽放瓦斯 浓度不得低于 30%,火房室内瓦斯司浓度不超过 0.5%,若不符合这两电,该瓦 斯火严禁使用。非泵站工作人员不得使用此火。
十、严格执行进入要害部门登记制度,非泵站及主管人员进入都必须持有 公安部门签发的要害证,或由通风主管人员带入并进行登记。
十一、泵站工作人员必须坚受岗位,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时要把几 号机正在运行、运行情况、所有法门的位置、循环们的扣数、抽放管路、瓦斯 检测口的好坏,正、负压,节流及瓦斯浓度交接清楚,并履行台帐签字手续。
十二、每班要对泵站内的卫生进行一次清扫,放一次正压室储水箱内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