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抽放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2、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必须依照《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要求,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瓦抽队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并按要求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钻孔施工地点必须设置图牌板。牌板内容为钻场编号,钻孔类别,设计孔号、参数(孔径、方位角、倾角、孔深等)。
4、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包括钻场、钻孔号,钻孔方位、倾角、孔深等钻孔参数。每班施工结束时,将上述情况必须向矿调度汇报。
5、钻孔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参数施工,所施工的钻孔方位、倾角、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抽放管路敷设时,瓦抽队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敷设,敷设完毕后由瓦斯抽放主管领导和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抽放设计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7、瓦斯抽放钻孔验收时,必须对其封孔长度进行验收。验收时封孔长度应不小于设计封孔长度,且钻孔周围严密不漏气。验收时如果发现没有按设计要求进行封孔,且封孔长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对瓦抽队现场负责人罚款500元,对技术副队长和技术员罚款200元。
8、瓦斯抽放其它工程质量验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填写验收单,对于不符合设计标准的,不计入抽放工程完成任务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