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月初在矿调度会议室召开一次由矿总工程师主持、通风队队长、通风技术人员、安全、生产、机电、综采、掘进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通风专业例会。
2.通风队负责对参加会议者的出勤情况进行严格记录、考评。
3.所有人员按时到会,不迟到、早退、旷会,若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应事先向矿总工程师请假。
4.会议应有通风技术人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由通风队妥为保管,以备查用。
5.因特殊原因可推迟或延期召开例会,由矿总工程师安排通风队另行通知。
6.通风队队长在通风例会会议必须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并安排本月工作内容, 会后由矿领导指导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
7.每次会后,要求中层干部及时召集本区队人员,传达和贯彻例会的会议精神,并注意收集群众的合理化建议,积极做好意见的反馈工作。
8.遇有重大一通三防问题时需讨论或通报时,可随时召开。
9.参加通风例会者不得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席,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公开批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