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集团公司隐患排查制度规定,制度本制度。
2.火灾隐患排查制度是加强现场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的有效办法。
3.矿长对矿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火灾隐患的排查,各职能部门负责本职范围内的火灾隐患排查。
4.矿井火灾隐患是指,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隐患。
5.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落实。
6.安监办负责火灾事故隐患排查的综合管理,并将其纳入到安全信息管理中,按规定组织好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掌握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情况。安监办每月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1次,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和划分等级,并及时向集团公司、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或有关领导提交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意见。
7.安监办要加强对安全信息工作的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筛选、归类,签发事故隐患整改单,并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报。
8.安监办要掌握事故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对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进度和完成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