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党员质量的关键,矿党政办要同矿各党总支、党支部相互配合,共同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2、对写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基层党支部应及时加以教育和引导,对符合条件的同志,经党支部审查研究后,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基层党组织对列入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要指派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教育和引导积极分子不断进步,要建立起积极分子档案,做好积极分子的考察登记。
4、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要通过上党课、参加党内活动、参加入党前培训,分配一定工作等方法,不断提高素质,全面考察发展对象在各个方面的表现。
5、基层党支部每季度对发展对象考察一次,考察结果要形成正规材料,装入个人档案。
6、对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及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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