碱沟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办法 总则
为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公司安全培训的总体方针和本质安全建设的整体要求,特制定碱沟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
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设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以目前煤矿职工结构的变化,培训缺失、人员素质不适应的严峻状况出发,把煤矿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实效。
1、指导思想
全面提高煤矿职工安全素质,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的,落实培训职责,规范培训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安全生产有个良好的执行环境。
2、基本原则
坚持“一切以保证安全为目标,以高产高效为方向,以本质安全体系建设为指导”。
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机构和职责
1、矿成立安全教育委员会,教育委员主任由企业负责人——矿长担任。教育委员会是一个决策性权力机构,主要研究有关教育的重大问题,具体负责安全教育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置、教育规划、年度培训计划、教育经费使用的审定,按规定选送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技术教育政法教育、新工岗前教育的管理和教学工作,负责教育规划、年度计划、月计划的确定,并组织实施教学的全面管理。
安全教育培训委员会:
安全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金鑫
副主任:胡明军
委员:陈建强、袁吉斌、王晔、李立明、涂德华、杨贵儒、侯纪平、吴玉海、商传新、余政良
委员会成员:乔军、杨毅、姜涛、魏峻峰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基础建设
1、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为安全培训工作提供可靠的保障。
2、建设健全各类培训档案,职教人员岗位职责,教师岗位责任制,学员守则,学员奖惩制度,课堂纪律,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证件管理制度,外来务工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四、坚持全员培训,明确培训目的的和任务。
1、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三大规程”,对全体职工特别是农民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很有必要,新工人岗前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2、明确培训内容。煤矿井下职工上岗培训前的主要内容为:矿井概况,工作环境及井下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造成的职业健康伤害和伤亡事故,该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撤离现场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了解急救方法和避灾路线,了解应急救援预案和发生瓦斯爆炸,水灾、火灾、顶板等灾害的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的避灾路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救器等安全逃生设备设施的试用和维护;出入井手续,通风安全系统,报警系统和安全指示表志,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性质,危害及如何预防瓦斯积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3、确保培训时间。煤矿井下新工人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新到矿学生在考试合格后,必须和和经验的技术人员签订导师带徒协议,然后经过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在岗职工每年接收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出师。
4、加强培训管理,严格做好培训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并健全培训档案,在教学中严把授课关、教案内容是否充实,突出重点、理论联系实际,培训目的是否明确,按照教学大纲严格要求。
5、认真全面完成年度培训计划,做好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努力实现安全培训覆盖率100%,持证上岗率100%,为确保安全生产作出贡献。
五、加强证件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无证的干部属违章指挥,工人属违章作业。
2、安全生产资格证有效期为3年,每3年复审一次,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有效期满时,经原发证部门同意,不在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延长2年。
3、职教中心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培训发证,过期证件换证工作,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努力实现无空白现象,达到应持证人员人人持证上岗,确保全矿安全生产。
4、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有矿职教中心统一管理(接触火工品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由矿保卫科集中管理)。
5、矿职教中心将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统一登记。造册,统一制作上岗代理证件为职工矿内上岗凭证。
6、矿发代理证样本说明:均为特种作业操作证件原件黑白复印过塑件。
7、按照2010年7月下发的新标准,除煤炭安全监察局规定的必培工种发证外,其余按有关规定须持证上岗的工种,还有待取的证件。在没有取得上岗证件前,先采取矿内培训,考试,考核。待四级培训机构成立,四级培训机构统一制定上岗证(样式与矿发代理证相同)。
8、矿各职能部门今后检查上岗证件时,一律以黑白复印件过塑为准(加盖碱沟煤矿经营办公章或职教专用章),其他证件一律视同无效。
六、加强安全培训考核、保证安全培训质量
1、各科区认真配合职教部门的安全培训工作,不能影响职教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若影响一次,是培训班无法进行正常办学,造成培训质量低,将对该科区罚款200元。
2、科区领导要重视安全培训工作,按照职教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