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原则
1、为了更好地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培训质量,按照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神新公司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2、每月对各区队进行考核打分一次,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存档。
二、考核内容
根据矿下达的培训计划和各区队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制定季度安全学习计划并落实。要求季度培训计划填报准确及时,各区队认真整理并上报“每日一题每月一考”成绩及每周一评学习内容资料上报经营办,由经营办进行存档管理。
2、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制度”
以本矿自主培训为主,对转岗及外协队伍员工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每个在岗员工每年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并按照培训台账认真填写《员工培训信息表》,做到在岗员工接受培训有记录。
3、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检查和考核
经营办每月对各区队进行考核,了解掌握每个员工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变动以及持证情况,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建立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制度
要求各区队将职教文件、通知装订成册并建立本区队员工培训情况花名册,培训资料齐全并存档及电脑存档。在每年的12月5日、3月5日、6月5日、9月5日、前分别将季度各类培训人员计划报经营办。
5、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及任务
各区队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全培训学习,由区队领导组织学习公司及矿下发有关安全方面的内容。主要工作任务是:
(1)负责安全教育宣传,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
(2)负责播放有关安全方面的录音、录像、幻灯;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考核办法
1、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试行)分为五项,执行按矿制定的考核标准;
2、该项目以100分计分,检查情况按矿考核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