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人函【2010】493号文《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文件精神,更好的激励员工参加培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落实人才强企的企业精神,补充完善我矿《安全教育与考核制度》,特制定职工教育激励措施,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职工教育激励措施作为《安全教育与考核制度》的补充试行办法,目的在于规范安全教育的同时补充完善激励措施,明确培训学习在员工职业发展上的重要性,宣传员工明确职业目标的重要意义,激发员工提升自我的潜动力,细化激励的各条措施。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矿各单位。
第三条 职工教育激励措施要达到的远期目标。
(一)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要紧跟企业发展的步伐,满足现在技术要求的同时,对行业发展方向的技术领域要有所研究,并有成型的技术方案,为企业发展做充足的准备。
(二)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要达到本地区同行业的顶尖水平,坚持技术创新,并以全国同行业的技能大师的水平为展望,建立长远的技能大师培养方案。
(三)辅助岗位员工在满足企业发展中技术、设备更新的同时,根据自身条件向技能和技术人才方向发展,积极竞争更高台阶的工作岗位,体现自身的能力与价值。
第四条 职工教育激励措施要达到的近期目标。
(一)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要对企业现在技术措施以及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做到充分了解,并运用在实际工作中,在技术领域上保证企业的生产运营以及快速发展。
(二)技能人才要能够熟悉企业的各种设备以及行业标准,能够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类故障,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运营。
(三)辅助岗位要做到持证上岗,定额满足企业生产运营的需要。
第二章 明确职业发展方向
第五条 通过各种方式,让员工能根据自身条件,明确自身的职业发展方向;
(一)通过矿简报宣传报道和通知栏张贴公告的方式向职工宣传企业的职业发展规划,让员工熟悉企业各类技术工种的待遇和发展。
(二)公告各类培训的通知和进修的途径,让员工能根据自身的选择,参加各种学习,提升自我能力。
第三章 奖励办法
第六条 通过奖励和约束制度为员工学习进修提供良好的通道,减少因工作安排或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在员工学习进修中的影响。
(一)公司以及矿组织的各类安全技术培训,各单位在一季度中能保证不因工作安排原因出现缺勤或旷课的,该单位在季度考核中给予500元奖励。
(二)技能工人能主动参加技术培训,并主动提升自身职业等级的,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开展改革创新能在技术比武中获优异成绩的列入年度技师培养计划。
(三)对参加矿四级以上级别培训中获得明文奖励或荣誉的,矿给予同级别的经济奖励。
(四)区队(科室)不得因员工外出培训为理由降低该员工的工资,各区队(科室)要在积分制考核中体现参加培训期间的考核标准,不得出现参加培训等于脱岗的考核结果。如果无法体现培训的特殊考核标准,在极度积分制考核中予以500元罚款。
第三章 其他
第七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