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部分装运不规范行为,为进一步加强煤场管理力度,明确责任,确保煤炭产品储、装、运各项环节规范运作,防止跑冒滴漏和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运销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1.运煤车辆的管理
凡是进入井口煤场装煤的车辆(外单位及机械站),必须在发煤时间(早9:30 -----下午7:00,特殊情况另定),持司磅员所开提煤单,给放煤工或铲车司机验收后,根据提煤单煤炭品种,方可进行装车发煤。若无提煤单装运煤者,对运煤司机按丢煤价值的5倍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措施:凡进入煤场的车辆,必须慢行,防止车辆之间相互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
2.铲车、推土机司机的管理
铲车、推土机司机应按时上下班,自觉遵守煤场管理办法,提高服务意识,根据司磅员所开的提煤单煤炭品种,规范有序装煤。若无提煤单装煤者,视为违规装煤,对铲车司机按丢煤价值5倍进行处罚,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责任。若铲车司机验收了司磅员所开提煤单煤炭品种,而不按提煤单煤炭品种进行装煤者,按违规装煤进行处理,按原煤价值5倍进行处罚,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1.铲车、推土机司机在装运、推掺煤过程中,必须与其他车辆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野蛮装车推掺。
2.2.铲车后面不得有车辆,防止在装运中碰车。
2.3.铲车在清理大块煤时,必须放下溜煤嘴及有人监护,防止仓口落煤伤人及车辆。
3.井口煤场管理员的管理
3.1.井口煤场管理人员要大胆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装运煤车辆按提煤单煤炭品种规定装运煤。若发现有违规装运煤者及时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洗煤厂值班人员汇报。若知情不报者,一经查出,将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3.2.协调运煤车辆有序进行,禁止与装、运煤无关的人员及车辆进入煤场,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3.3.核对井口放煤工所记录的翻大块车数是否与实际相符,若不符有权给予核减,并追究放煤工的责任。监督和检查装卸队捡大块、矸石质量,对工作质量不合格者,有权核减工时并进行处罚。
3.4.做好井口落地煤及排矸石登记工作,按时准确提供结算费用票据,如实认真填写用工申请单。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处以50元 ----200元罚款。
3.5.按时开启井口煤场钢丝绳,下班时上好锁。
3.6.监磅员做好装运煤台帐登记工作。根据收回的提煤单及装煤吨位及时与司磅员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发煤车数、吨位与实际过磅数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
3.6.1.煤场管理员在进入煤场时,必须配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进入煤场。
3.6.2.煤场管理员负责煤场的安全工作及装卸队人员的安全,对进入煤场的车辆进行管理。
4.拉运站台煤管理
需上站台煤时,运煤司机实行先开票后装煤(视同销售),必须执行三方票据连锁机制。司磅员开票并记录时间 --→井口放煤工验收提煤单 ---→进沟口站台煤场重车验收及出站台煤场空车验收和登记工作。缺少一个验章司磅员有权拒绝开票,并及时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如造成丢煤事故的,要分别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根据职工奖惩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措施:
4.1.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慢行,不得开飞车。
4.2.进入煤仓时,要注意观察煤仓下是否有异物,并认真听放煤工的信号。
5.井口放煤工的管理
要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大胆进行管理,勇于发现问题,不损公肥私,更不能参与偷煤事件。由于自身工作失误造成丢煤或参与偷煤,一经查出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放煤工、按照规定认真填写捡、运煤登记工作。若有弄虚作假者,将对有关人员处以50元 ----200元罚款。
安全措施:
5.1放煤工进行放煤时要观察车辆的车况是否完好,防止在放煤过程中,因车况出现故障影响生产。
5.2放煤工在处理石头仓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防止石头下落时伤人。使用撬棍时不得将撬棍对着自已及他人,并配戴手套,防止手滑伤人。
5.3.放煤工在处理大块仓时,站位要固定,工具要适合。
6.机械站司机管理
机械站司机在煤场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煤场各项管理制度,合理进行装、运煤工作,服从洗煤厂的管理。不听从指挥者,洗煤厂有权停止其工作。若有偷煤行为者,一经查出,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措施:
6.1.机械站司机要经常检查自已的车辆是否完好,防止在运输的过程中出现故障。
6.2.司机在行驶中相互之间保持车距,防止急停车伤人及车辆受损,严禁开飞车。
7.装卸队人员管理
在井口煤场工作的装卸队人员,要认真进行工作,服从洗煤厂管理。特别在捡大块、矸石过程中,按要求分别将大块、矸石捡干净,并按照指定地点堆放。若不捡干净,视情况除扣除(核减)当天工数外,另罚款50元 ---100元。若发现有不按提煤单品种而私自装煤者,罚款100元 ----500元。
安全措施:
7.1.装卸队人员在煤场作业必须配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否则不得进入煤场。
7.2.装卸队人员在捡大块、矸石时要相互提醒注意来往车辆的运行,防止车辆伤人,造成交通事故。
7.3.装卸队人员在煤场工作必须听从洗煤厂领导的安排,不得随意捡铁器、木块等物。
8.进入煤场人员管理
为了加强碱沟煤矿煤场的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更好的服务于客户,特制定碱沟煤矿进入煤场管理办法。
8.1.碱沟煤矿煤场已列入碱沟煤矿重点要害场所,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进入煤场。
8.2.凡进入煤场的人员必须持“煤场准入证”,否则不得入内,违者罚款100元。
8.3.凡进入煤场的外来车辆,必须由煤场管理人员负责登记,问清事由方可进入煤场,否则按私闯矿重点要害场所进行处理,视情节罚款500元----1000元。
8.4.进入煤场采样的单位及个人,必须经矿领导同意,出示相关证明进行登记,并在洗煤厂跟班领导、煤场管理员的带领下进行采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采样,违者罚款1000元。
8.5.煤场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抓好现场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科区安排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