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煤炭生产加工煤炭质量管理基本要求
9.1、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面向生产一线和煤炭市场开展煤质管理和加工工作。
9.2、根据煤炭市场形势,优化煤炭产品结构,确定煤炭产品种类。
9.3、围绕神华新疆公司对我矿的煤质考核指标组织煤炭生产。
9.4、鼓励各单位研发、采用煤炭生产和提质加工的新技术提高煤炭产品质量。
9.5、洗选厂根据煤种、自然发火期、存煤量、配煤情况,制定煤炭储存管理办法。
10.煤质管理。
10.1设计过程中煤质管理
10.1.1、煤质管理人员参与采掘工作面的规划设计、接续安排及作业规程的审批。
10.1.2、掘进巷道设计,应尽量避免半煤岩巷掘进,如必须进行半煤岩巷掘进,煤、矸石应尽可能分运,避免大量矸石进入煤流。禁止岩巷掘进的矸石混入煤流中。
10.1.3、工作面的接续设计应保证煤质,合理配采,确保煤炭产品质量的稳定。
10.1.4、工作面设计及制定的作业规程必须制定煤质管理措施,防止外来水分、矸石及杂质的混入。
10.2灰分管理
10.2.1、综放工作面要选定合理的放煤方式、放煤步距,并做到均衡放煤,执行好见矸关门措施,严禁过度放煤,防止大矸碎石混入煤流。
10.2.2、采掘工作面如遇到断层及地质构造时,应制定保证煤质的措施,并上报矿生产、煤质管理等部门,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实施。
10.3水分管理
10.3.1、采掘工作面必须合理布置排水系统,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保证煤水分离,皮带巷、机头、机尾要保证无积水,禁止外部水进入运输系统、溜煤眼或煤仓中。
10.3.2、采掘工作面防尘喷雾水要达到雾化效果,并做到开机开水,停机停水。
10.3.3、工作面泵站、液压管路或支架要防止漏液,冷却水严禁排入煤流系统。
10.3.4、巷道内积水应排入排水系统,清洗巷道四壁时,必须采取一定措施,严禁将水流浇到皮带上。
10.3.5、在皮带巷设置的水幕下方,必须采取遮盖措施,防止外水进入煤流中。
10.3.6、严禁巷道及工作面淋水或涌水进入原煤中。
10.3.7、当井下煤仓堵塞时,严禁用水流疏通煤仓。
10.4井下杂物、除铁管理
10.4.1、加强雷管使用管理,所使用的雷管应编号或按矿用颜色区分,防止未爆雷管进入煤流。
10.4.2、采煤工作面不准有杂物、铁器,不得将喷浆料、木楔、钢带锚杆、金属网和塑料网等各种软硬杂物混入煤流。
10.4.3、矿井必须绘制井下除铁器安装位置、杂物箱放置示意图,并划分、注明责任区队或责任区域。
10.4.4建立杂物箱清理记录,除铁器清除分类记录或回收统计记录,保证杂物及时清理、铁器及时回收。
10.4.5、井下清理卫生时,脏杂物不得进入煤流,采煤工作面两顺槽、掘进工作面、各转载点应设垃圾专用箱。
10.4.6、综采工作面两巷内侧的金属网、钢带锚网和塑料网应提前剪网回收,进入煤流的锚杆应适时拣出。
10.4.7、煤、岩、杂物要分装、分运,因条件所限无法分装、分运的,混装上井后,必须单独处理。
10.4.8、矿井主运系统至少设置一套除铁装置,并定期检测。
10.4.9、做好煤场煤堆中铁器、雷管等杂物的检查清理、清查工作,做到铁器、雷管不上煤堆。
11.洗选厂煤质管理
11.1.洗选厂加工系统要求
洗选厂加工系统应具备使产品质量均质化、稳定化、优质化和“零”杂物的能力,确保商品煤质量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洗选厂加工系统应具有的加工能力:
11.1.1、筛分、破碎、降低灰分的能力。
11.1.2、分离大块矸石的能力。
11.1.3、清除各种杂物的能力。
11.1.4、具备调控煤炭水分、提高煤质的能力。
11.2.杂物、铁器管理。
11.2.1、入选原煤胶带输送机、各产品上仓胶带输送机及装车胶带输送机均应安装除铁器,除铁器下方所用滚筒、托辊等应采用防磁材料。
11.2.2、在条件具备的溜槽中,应安装除微细铁器装置和除条索纤维类杂物的装置。
11.2.3、定期清除除铁器装置上的积煤和细煤粒,保持除铁器清洁。
11.2.4、根据洗选厂设备的性能,采取除杂技术措施,清除煤中各种杂物。
11.3.选煤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与管理
11.3.1、降水、降灰,优化产品结构,优化生产操作过程。
11.3.2、严格控制产品灰分及粒度上下限。
11.3.3、加强筛分、破碎、手选等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发现损坏及时处理,做好检修记录。
11.3.4、根据洗选厂设备的性能采取除杂技术措施清除煤中各种杂物。
11.3.5、定期清理原煤仓及各仓下口的积存煤和杂物,清理情况要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