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碱沟生产指挥中心”印章是生产指挥中心各项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关系到碱沟煤矿和本部门的法律权益,关系到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为规范和严格对各类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以生产指挥中心名义发出的通知(限于会议纪要、调度通知、调度命令、调度通报),按照公文处理有关规定使用印章。
3.印章的管理由主管负责人管理印章。
4.印章是行使组织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使用印章后必须登记。空白纸张、证件不能加盖调度室印章。
5.监印人必须亲自用印,用印前必须负责审查用印文件的内容、格式,确认无误后方可用印。盖印时要求图章清晰、端正,位置适当,盖印后要保存好用印依据材料。
6.监印人对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准随意放置印章,监印人不在时必须把印章锁好,以防丢失,如丢失要立即报失。
7.监印人不按规定用印及因监印人管理不善造成印章丢失的,属工作失职行为并追究当事人责任;严重越权用印行为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按严重失职和重大责任事故处理,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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