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了确保各类事故及时上报,便于矿领导及相关部门迅速了解情况,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及为抢险救灾创造有利条件。
2.适用范围:碱沟煤矿所属各单位
3.职责
3.1、矿各单位发生各类事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矿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管理办汇报,矿生产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3.2、矿生产指挥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4.事故上报处理程序
4.1、事故分类
4.1.1人身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4.1.2突发性矿井停电、停风事故
4.1.3火灾事故
4.1.4水灾事故
4.1.5沼气突出、瓦斯爆炸事故
4.1.6顶板事故
4.2、事故汇报处理程序
4.2.1当单位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要按汇报程序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生产指挥中心应在30分钟内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并随事故详细情况的掌握程度及时补报。
4.2.2接到事故汇报时,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险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通知附近灾区人员由班组长带领撤出,并把事故性质、严重程度,通知救护队、对口医院派人赶赴现场救援。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时,调度员必须按核实后的灾情,通知救护队到达事故现场并组织抢险救灾。
4.2.3当发生瓦斯、煤尘、火灾、透水事故时,调度员应通知救护队迅速到达井口待命,听候事故抢险指挥部的指令。
4.2.4调度员应按规定的汇报程序向值班领导、主管安全生产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2.5迅速在距事故地点附近的地方架设临时电话,并设派人专人看守以便调度室同现场随时取得联系。
4.2.6调度员应每30分钟向公司调度指挥中心汇报最新的现场情况。
4.3、 事故上报时间
4.3.1重伤事故20分钟内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4.3.2死亡事故15分钟内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4.3.3轻伤及非伤亡事故20分钟内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4.3.4各类事故3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指挥中心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