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文书用纸。文书用纸一般为标准A4型,符合档案保护技术要求。
18.文书印制
18.1、文书图文区用字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不能使用异体字、繁体字和简化字。
18.2、标点符号、字体、字号、数字以及计量单位使用要准确、规范。
18.3、文书大标题使用二号华文中宋体字,其他用小三号仿宋体字(文中可根据层次需要采用适当的黑体、楷体等字体)。
18.4、文书中的数字一般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18.5、计量单位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9.文书文面内容及格式
19.1、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由发文部门代字、发文年度和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应注意统一管理与编写。上报的文书,应注明签发人。
19.2、文书标题。要求准确、简要。标题除发布规章制度性的文书可加书名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19.3、主送机关。主送机关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同类型机关可使用统称。
19.4、正文。征文要求情况准确,措施、要求扎实具体,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通顺、精炼,书写工整,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19.5、附件。
19.6、署名。文书除电报、会议纪要外,大部分文书的发文机关署名都应加盖印章。
19.7、成文时间。
19.8、抄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