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产指挥中心
第四条 负责控制网及其通讯设备(包括光缆等)的维护。
第五条 负责各工控机、服务器的管理、使用和维护。
第六条 负责对集控系统软件的维护和管理。
第七条 负责对现场能影响自动化控制的设备进行检查,并有责任督促对这些设备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第八条 负责系统的生产调度指挥,(包括开停机命令的下达)各单位必须听从调度安排。
第九条 负责对系统的运行、故障等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条 负责在应急情况下,各项工作的协调指挥。
第十一条 负责对系统事故(包括影响生产)等组织分析,并按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二节 设备办
第十二条 配合生产指挥中心完成集控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转及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 配合生产指挥中心对集控系统的维护。(电气方面)
第十四条 落实各单位强检工作质量,提高机修、电修工作水平,保证设备、供电系统正常,保证集控系统稳定运行。
第十五条 配合生产指挥中心及时组织人员对故障的应急处理。
第三节 机运队及洗选厂
第十六条 负责管辖区域内所有设备的机械部分及电器部分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对区域内的胶带输送机各项保护要维护到位保证完好,动作灵敏可靠。
第十七条 有责任对集控中心下发的问题或整改通知中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 负责现场控制方式的转换和在就地方式时的设备起停。
第十九条 必须严格日检和定期检修制度,确保现场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节 综采队
第二十条 负责管辖区域内所有设备的机械部分及电气部分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及集控设备的回收;对区域内的胶带输送机各项保护要保证完好,动作灵敏可靠。
第二十一条 有责任对信息中心下发的问题整改通知中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 负责现场控制方式的转换和在就地方式时的设备起停。
第二十三条 必须严格日检和定期检修制度,确保现场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章 安装基本要求
第二十四条 胶带输送机需要安装的保护有1.驱动滚筒防滑保护2.堆煤保护3.防跑偏装置4.温度保护5.烟雾保护6.超温自动洒水装置7.带式输送机巷道内应安设沿线紧停保护装置8.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应装设:(1)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2)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或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3)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第二十五条 各种保护的作用与安装位置:
1.防滑保护装置
防滑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当驱动滚筒与输送带打滑摩擦时,使带式输送机自动停机。
磁铁式:防滑保护装置应将磁铁安装在从动滚筒的侧面,速度传感器要安装在与磁铁相对应的支架上,当皮带机滚筒转速低于设定值并保持5秒钟时,皮带机将自动断电停机。
滚轮式防滑保护:传感器安装在下胶带上面或者上胶带下面
2.堆煤保护装置
堆煤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当皮带输送机机头发生堆煤时,使带式输送机自动停机。
堆煤保护装置安装一般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安装在煤仓上口,堆煤保护传感器的安装高度,应在低于机头下胶带200mm水平以下,其平面位置应在煤仓口范围之内,当煤堆积触及到堆煤保护探头时,保护器将自动停机报警。
另一种是安装在两部带式输送机搭接处,在两部皮带机搭接处堆煤保护传感器的安装高度,应在后部输送机机头滚筒轴线水平以下,其平面位置应在前部胶带机的煤流方向,且距离应在前部胶带机机架侧向200-300mm,当堆煤触及到堆煤保护探头时,保护器将自动停机报警。
3.防跑偏保护装置
防跑偏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在输送带发生跑偏时,使输送带自动纠偏;在严重跑偏时,使输送机自动停机。
(1)在用带式输送机在机头和机尾均安装一组跑偏保护传感器,当胶带运输机的胶带发生跑偏时,胶带推动臂式滚动导杆,当偏离夹角大于200(允许误差±30)时,跑偏开关动作,保护器主机开始报警,但不造成停机;保护器主机经过5-10s延时后,如胶带仍处于跑偏状态,保护器主机将自动切断电源,实现跑偏保护。
(2)在用的主要带式输送机,中间部分安装自动纠偏装置,当胶带出现跑偏时,自动纠偏装置发生偏转,使胶带自动复位;综掘用带式输送机安装防跑偏抗轮,以阻碍皮带跑偏。
防跑偏装置应安装在距离槽形托辊外沿50-100mm范围内,上胶带每50m安装一组,下胶带每100m安装一组。
4.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的作用是当输送带在驱动滚筒上打滑,使输送带与驱动滚筒摩擦,温度升高并产生烟雾时,监测温度、烟雾保护装置,发出声光信号,实现自动停机。
(1)温度保护装置传感器温度整定值为500C,当温度高于整定值±30C时,保护器自动停机保护。
安装在皮带机的主动滚筒附近,温度探头应安设在皮带机的主动滚筒和皮带接触面的5-10mm处,并配接电磁阀以及供水管路。
(2)烟雾保护装置是当带式输送机周围有烟雾生成,并达到一定浓度时,保护器自动发出声光报警,并自动停机。
悬挂于皮带涨紧段,距上皮带上方0.6~0.8m,同时在风流下行方向距驱动滚筒5m内的下风口处。
(3)自动洒水装置应安装在输送机驱动装置两侧,洒水时能起到对驱动胶带和驱动滚筒同时灭火降温的效果,其水源的阀门应是常开。
(4)易熔棒应安装在驱动滚筒与胶带分离处,且在距离滚筒表面100mm以内。易熔棒熔断温度为550C±50C,当易溶棒周围环境温度达到500C-600C且持续3-5分钟时,易溶棒将自动溶化。
5.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
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当输送带张紧力下降,输送带和驱动滚筒间产生打滑时,使输送机自动停机并报警。
6.防逆转装置
防逆转装置的作用是防止上运的带式输送机发生逆转飞车事故。
在用上运带式输送机,必须配备滚柱式逆止保护装置,以及其他有效的定型防逆转装置。
7.制动装置
制动装置作用是防止上运的输送机停车逆转,使下运的带式输送机及时停车。
在用倾斜运输胶带输送机,必须配备完善的制动装置。
8.沿线紧停保护装置
输送机巷道内每隔100m要安装一个紧停开关,在转载点、人行过桥处、机头、机尾均应设有紧停开关,开关信号要接入带式输送机控制系统。
9.防撕裂保护装置
防撕裂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当输送机撕裂时,使输送机自动停机,防止撕裂事故扩大。
第二十六条 煤位传感器的安装必须能够及时准确的检测出各个煤仓内煤位的高低。
第四章 使用维护基本要求
第二十七条 生产指挥中心为系统的主管单位,负责对各使用单位负责系统内设备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不得强安、强撤监测设备和缆线等。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控制系统、工业电视监视系统的标准化工作。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必须配备皮带巡检工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第三十条 巡检工必须由责任心强、有处理设备突发事故能力、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的维修工担任。要熟悉掌握控制台的具体操作方法及查询指令,对一般故障能够及时了解和处理。
第三十一条 巡检工要保证所辖范围内的控制和被控设备(包括各种开关、启动设备、保护、传感器)安全可靠、动作灵敏,不得擅自甩掉保护和传感器,每条皮带要认真仔细的检查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漏检。巡检完毕后必须进行试运转。
第三十二条 巡检工按要求定期对各种保护设施进行清理,维护和保养。定期对摄像仪(包括电源装置)进行清洁,发现摄像仪故障(烧坏、电源指示灯不亮),要及时通知生产指挥中心检查、处理。
监控系统故障时,设备不得运行!
第三十三条 每班巡检工必须按照巡检路线巡回检查皮带机驱动部滚筒、机尾滚筒,清扫器、皮带扣、托辊等皮带机日常运行检查维护。
第三十四条 巡检工在作业地点严禁私自断开网线和光缆的连接或损坏网线、光缆,发现网线、光缆损坏后要及时汇报生产指挥中心。
第三十五条 实现自动化控制区域的联络巷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区域内除皮带巡检工及维修工及部门检查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皮带巷。巡检工如发现有无关人员进入无人值守区域,一律汇报本安办按“三违”处理。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实现自动控制区域的正常供电,计划内停电而影响系统的,要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否则巡检工应及时汇报生产指挥中心。
第三十七条 必须认真填写各种巡检、检修、试验、交接班记录。
第三十八条 尽量使用 “集控”方式开/停皮带。非特殊情况,严禁使用急停开关停车,必须按照操作步骤停车。防止皮带机满负荷停车造成事故。
第三十九条 严禁带电拔插各线路板,严禁带电操作主板上的工作方式开关。
第四十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记录,并建档保存。
第五章 集控室管理基本要求
第四十一条 集控室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二条 集控室上岗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工作流程,并且建立健全各项记录,开停机时间记录、交接班记录、巡检记录、设备故障登记表、隐患排查及处理记录以及工作票记录等。
胶带的运行状态为正常状态,停止状态为非正常状态。
各单位在每天检修前,都必须在集控室填办工作票,检修完毕后由检修人员通知单位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到集控室销票,工作票销票后设备方可运行。
第四十三条 集控室上岗人员严禁利用集控室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禁止在集控室计算机上插U盘、移动硬盘、MP3等个人移动设备。
第四十四条 集控室设备非操作人员严禁接触,故障需要处理时,必须由专业维修维护人员操作。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五条 生产指挥中心每天对系统进行日常检查,每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建立检查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第四十六条 对于日常检查问题,生产指挥中心负责下整改通知单,对于不整改的,每次/项对责任单位予以50-2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生产指挥中心对各单位集控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发现未经报批私自安装拆除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
第四十八条 对于因设备强检不到位而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对当班巡检工及单位第一责任着进行100-500元,影响较大的,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第四十九条 视频监视系统不正常,画面不清晰,继续进行生产运行的,对当班集控司机罚款500元,对于造成事故、损坏设备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条 巡检工在巡检时私自断开网线和光缆的连接或损坏网线、光缆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每处罚款1000元。
第五十一条 任何单位未汇报生产指挥中心无计划停电而影响集控系统的,对该单位第一责任者罚款1000元。
第五十二条 在集控中心机房计算机上发现个人移动设备的,没收后并对当班两名司机各罚款500元。
第五十三条 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集控中心机房接触设备,否则对中心机房司机罚款300元。
第五十四条 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每人每次罚款100元;中心机房内发现有烟头的,每根对集控司机罚款100元。
;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