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指令、命令和关指示。
2.在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队长负责召集有关安全的各种会议,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对安全大检查中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下好“四定”,并做好跟综落实工作。
3.加强对安全员的领导,认真仔细布置工作并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4.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和掌握巷放、综采工作面及重点工程工作面的安全情况。
5.积极协调和帮助各单位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保证各项安全任务的完成。
6.遇到紧急情况或事故时,及时到达工作岗位,做好事故现场调查和追查工作,并认真做好笔录,写好事故调查报告。
7.协助队长搞好区队内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瓦检员的业务素质。
8.做好本安办所辖的其它业务及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