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1.1.井口检身工必须由责任心强、精力充沛、具有一定井口工作经验,经过培训,考试后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1.2.负责维持乘车秩序,检查人车是否超员,防护链是否挂好。
1.3.正确使用井口候车室的红、绿灯,对擅自进入禁行区域的人员坚决制止。
1.4.严格遵守升入井检身制度,对升入井人员仔细检身。
1.5.对携带超长、超宽工具及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拒绝乘座人车。
1.6.严格检查入井人员的“三带”。
1.7.对检查出携带违禁物品的人员及时上报矿安检部门。
1.8.配合人车跟车工、把钩工检查人车的各部件、连接装置及手动落闸机构等。
1.9.人车运行时段,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2.操作
2.1.接班后打开候车室行人信号指示灯的开关,检查各水平指示灯显示是否准确。
2.2.对升入井人员检身时,搜身要到位。
2.3.人车座满人员后,检身工要逐个检查防护链是否挂好,有无乘员将身体工具露出车外。
2.4.人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人员上下和在车内站立。
2.5.清点好乘车人数,决不允许超员乘车。
3.交接班
3.1.接班时了解上班信号及人车运行情况。
3.2.下班时做好井口禁行区及候车室的文明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