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1.1.跟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懂得人车的基本构造原理,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的一般故障。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1.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不来交班不准脱离现场,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向领导汇报。
1.3.交接班应做下列工作:
1.3.1交待上班运行情况和可能发生事故的因素;
1.3.2交待上班发生事故的情况和原因;
1.3.3交待运行线路、道岔、信号、路灯、路标等情况;
1.4.斜井人车跟车工负责每班做一次手动落闸实验,并协助人车专职维修工.做好有关的人车检查和实验工作。
2.运行前的检查
2.1.接班后检查人车的各部件、连接装置、手动落闸机构等,特别要使人车自动落闸机构闭锁应处于打开位置,制动装置应灵活好使,一切检查合格后才能运行。
2.2.检查乘车秩序,乘员应坐好,不得超员,人车联接处严禁站人,人车的安全防护必须挂好。
2.3.检查乘员不准有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不准将火药、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或其它物料带入车内。
3.运行操作
3.1.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放一次空车,证实巷道和轨道确无引起掉道危险时,房客运行。
3.2.跟车工要熟悉信号,必须随身携带专用人车信号发射机,发送信号时必须准确。下班时必须将信号机交回充电室按时充电。
3.3.跟车工必须坐在人车运行方向的第一节车的第一个座位上,行车时注意了望,随时做好正常停车和紧急手动落闸停车的准备。
3.4.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跟车工必须果断地搬动手闸停车:线路或巷道遇有障碍物,或其它危险情况时,已发出停车信号绞车没有停车或来不及通知绞车司机时;绞车失控,人车下行速度超过正常速度时。
4.下班
下班时将车厢内清扫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