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监督,加强对矿井开拓、准备、回采和抽采煤量的管理,保证矿井采掘的正常接替,延长矿井寿命。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矿井“四量”划分规定
1、开拓煤量:开拓煤量系指已完成开采所必须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或称中央石门)或采区石门、集中运输大巷或运输大巷、集中下山或采区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道等的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量。
2、准备煤量:准备煤量系指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开采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道、采区回风巷道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构造的煤量。
3、抽采煤量:通过抽采后达标的煤量并符合AQl026—2 0 0 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
4、回采煤量:回采煤量系在准备煤量范围内为采区上、下山、中间巷道(工作面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和回采工作面切割眼等掘进巷道所圈定的煤量,只要安装设备后,工作面即可正式回采。
二、矿井“四量”计算方法
1、开拓煤量=(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采区平均斜长×煤层平均厚度×煤的容重-地质损失-开拓煤量可采期限内不能开采的煤量)×采区回采率
2、准备煤量=(采区走向长度×采区斜长×煤层平均厚度×煤的容重-地质损失-呆滞煤量)×采区回采率
3、抽采煤量=抽采达标范围面积×煤层平均厚度×煤的容重地质损失×采区回采率
4、回采煤量=工作面走向可采长度×工作面倾向可采长度×采高×煤的容重×工作面回采率
三、矿井“四量”可采期计算方法
1、开拓煤量可采期年=期末开始煤量/当年计划年产量;
准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准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
抽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抽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回采产量;
回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回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回采产量。
2、当矿井的当年计划年产量超过矿井设计能力时,计算开拓煤量及准备煤量可采期采用当年计划年产量。当矿井的当年计划生产未达到设计能力时,计算开拓煤量及准备煤量可采期采用设计能力。
四、矿井“四量”的管理工作
四量平衡对于正常生产有现实的意义。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煤量,即所谓四量。
1、查清矿井煤炭资源情况,定期进行“四量”统计分析,正确反映采掘关系现状,并上报储量的变化及开采情况,为矿井生产提供技术依据。按资源回采率规定要求合理确定采区和工作面的设计方案。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新规程要求的工程进行追查、处理。
2、根据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的要求,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对违反技术政策,破坏和丢失煤炭资源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3、积极寻找煤炭资源,扩大开采范围,增加可采储量,为矿井正常持续生产、扩大生产能力和延长矿井服务年限提供物质基础。
4、进行储量报损、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转出、转入的呈报和审批工作。
5、参与制定和检查、分析各种回采率设计指标及其执行情况,为合理开采和利用地下资源提供建设性意见。
6、定期进行“四量”统计分析,以采掘工程平面图或者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为底图,绘制四量的分布范围、另外建立台账绘制成表格形式,把“四量”进行反映,做好四量转换、增减、注销变动
(1)开拓煤量管理
及时在井田范围内已掘进开拓巷道所圈定的尚未采出的那部分可采储量。以采掘工程平面图或者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为底图,及时建立填写台账、绘制成表格。
(2)准备煤量管理
及时在井田范围内圈定的开拓煤量范围内,对做好采区上山及车场等准备巷道工程所圈定的可采储量。以采掘工程平面图或者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为底图,及时建立填写台账、绘制成表格。
(3)回采煤量管理
及时在矿井准备煤量范围内,做好回采巷道及开切眼工程所圈定的可采储量,以采掘工程平面图或者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为底图,及时建立填写台账、绘制成表格。
(4)抽采煤量管理
通过抽采达标的煤量,并符合AQI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
5、职责划分
1、公司、各工区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2、设计部门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3、生产技术部应经常入井了解实际情况,按采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
4、开掘队严格执行新规程要求,按设计位置和层位施工,开掘队队长对施工巷道按设计位置和层位施工负责。
5、采煤队队长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收率和回采率,不丢顶、底煤,对丢煤的班组进行督促和管理,尽快达到计划采高要求。
6、地测防治水中心是煤炭资源、“四量”管理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全矿回采率测算和考核,对提高回采率或丢煤的队组和个人出奖、罚意见。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地测队负责。“四量”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参加审查水平延伸设计、采区设计及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和审查年、月度生产计划及回采率计划,以便掌握矿井生产情况,对开采部门进行业务监督。
(2)在设计阶段,做好四量平衡工作,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分布不低于3年、1年、4个月。应对设计示意图和巷道布置、采煤方法、煤柱的留设,煤层配采、工作面、采区损失率指标等多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对违反规定的设计,应提出改进意见。
(3)在矿井开拓工程阶段,应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开拓煤量的变化情况,认真调查了解各种煤柱尺寸,薄煤层或构造复杂区掘进施工情况等,发现不符合设计规定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建立填写台账、绘制成表格。
(4)在准备阶段,应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跟进,经常进行检查,丈量。如发现不符合新规程要求的,及时汇报并提出整改方案,填写台账。
(5)在回采阶段,应经常深入现场,对分层厚度、采高、煤柱的回收、顶底煤厚度等,经常进行调查,丈量。如发现不符合新规程要求或即将丢煤时,及时要求整改并进行复查,减少厚度损失。
(6)采煤工作面结束前,应参加公司组织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参与确定其停采和搬迁问题的处理意见。
本制度从2017年即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