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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庄煤矿掘进工作面巷道开口管理办法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9-29 15:13 来源:煤矿安全网 掘进 工作 工作面 巷道 开口 管理 管理办法 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技术管理,确保井下新开工、开口巷道,更加科学合理、准确,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井下所掘巷道施工前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设计,并经会审签字后,方可执行。

  2.生产工区根据当月采掘计划的安排以及会审签字后的巷道设计,进行组织生产。

  3.巷道新开口前,由生产工区根据巷道设计图纸,至少提前三天向机电工区、通风工区、地测防治水中心提交开口联系函,开口联系函中附图必须标明巷道开口位置,包括开口位置的坐标、高程、方位角、坡度,以及相邻巷道的关系。各部门接到联系函后,核实是否具备开口条件,经核实达到开口条件后签署意见。

  4.生产工区将各部门签署意见后的开口联系函上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经审核符合开口条件的,上报总工程师,最终由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下发开口通知单。

  5.开口通知单至少提前一天下发给生产工区、通风工区、地测防治水中心、安全监察部、总调度室等相应管理部门。

  6.生产工区只有在接到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开口通知单后,方可进行开口作业,否则进行责任追究。

  7.此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望各部门认真对照执行,发现不按规定执行,严肃查处。

  附:1.巷道开口联系函

  2.巷道开口通知单

  巷道开口联系函

  根据采掘衔接计划的安排(或巷道设计的要求),我区计划进行工程的施工,现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已编审贯彻完毕,准备开工,请审核。

  附:开口项目施工示意图

 

 

 

 

 

  生产工区: 机电工区:

  通风工区: 地测防治水中心:

  运输工区:

  年月日

  巷道开口通知单

  生产工区:

  你工区申报的关于开口联系函,经我部审核后,符合开口条件,同意 月 日开口,望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措施)进行施工。

  总工程师: 生产矿长:

  生产副总工程师: 生产技术部:

  年月日

  后附图:

  开口通知单接收部门表:

序号

部 门

姓 名

日 期

备 注

1

生产工区

 

 

 

2

通风工区

 

 

 

3

机电工区

 

 

 

4

运输工区

 

 

 

5

地测防治水

 

 

 

6

安监部

 

 

 

7

总调度室

 

 

 

8

衔接副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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