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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制度——责任追究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0-08 09:12 来源:煤矿安全网 隐患 排查 制度 —— 责任 追究

  安检部发现工作区域内存在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情形的,给予该责任区队(分厂、外包工队)队长罚款500元。

  安检部发现区队(分厂、外包工队)未按指令执行停产整顿的,给予该责任区队(分厂、外包工队)队长、跟班队长各罚款2000元。

  安检部查出有关管理人员或安检员未及时发现、汇报和安排解决路经地点存在的重大隐患造成不良后果或事故的,给予该管理人员或安检员罚款100~1000元。

  安检部对未完成隐患整改通知单中整改项目的区队(分厂、外包工队),按整改通知单中的条款每条罚款500元。

  安检部对未及时督促自己责任区域区队(分厂、外包工队)按要求整改安全隐患,或者未及时向安检部汇报隐患整改情况的安检员,给予罚款100~300元。

  安检部对日常或例行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的,给予罚款2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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