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定期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活动办法
第一条 安全活动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强化员工培训教育的有效形式。为提高全员素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周星期五为安全活动日,各区队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第三条 安全活动日由区队长或副队长负责组织召开,管理人员要认真准备活动题材,做到安全活动日内容要丰富、主体要突出、效果要明显。
第四条 安全活动日主要对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重点。
第五条 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煤矿“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涉及安全生产的书刊;学习矿业公司和本矿安全会议、文件精神;分析典型事故案例;“三违”人员现身说教和区队人员进行帮教等。
第六条 活动除正常探亲、因公出差、事假及病假外,要求人人必须参加安全活动日,对未参加学习的人员进行补课,参学率必须达到100%。
第七条 机电部要不定期对机运队安全活动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区队安全活动日正常进行,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
第八条 区队要严格按要求组织安全活动日,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做到“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点名册、活动记录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