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日早班车辆入井前由车队统一派车,经检查人员验车,车队副队长(或班长)审核签字确认的合格车辆,签发“机动车辆入井通行卡”,“通行卡”交井口检身房备查,无“机动车辆入井通行卡”一律不准入井。
2、车队在派车时,要查看驾驶员的精神状态,严禁将车辆派给酒后上岗、精神状态不良的驾驶员。
3、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完好情况,入井车辆的照明灯、转向灯、刹车灯、仪表、喇叭等装置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制动性能可靠,不完好车辆不得入井。
4、车辆交接时,交车司机要将线路状况和车况交接清楚,接车司机对车况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车辆不准交接,立即向车队汇报采取措施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