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科要定期组织对“三违”人员进行强制安全教育培训,。
2.对“三违”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3.参加培训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准时到培训科报到,并持《安全资格证》。
4.培训期间一律不准请假,凡迟到、早退者,除现场罚款外(迟到、早退罚款50元),吊销安全资格证一周,取销本次培训资格。
5.无故不参加培训者,经培训科调查确实,属单位责任的,罚单位300元;属个人责任的,按第二次“三违”论处。
6.确实需要请假者,必须经单位出具证明,分管领导签字后,可以准假。
7.培训人员学习期间自备学习用具,认真听讲,学习结束后要写出“三违”体会,深刻反思。
8.对于本次考试不合格者,下岗培训。
9.对于连续三次“三违”人员,下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