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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培训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0-08 09:40 来源:煤矿安全网 培训 制度

  培训科凭由领导批准的劳资、调度部门出具的调岗培训通知单安排培训。

  1.井下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培训:

  ①井下班组长的换岗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培训科进行不低于72小时的培训,成绩合格,办理《安全资格证》,安全科建档。

  ②井下特种作业人员换岗必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分管领导批准,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培训科安排培训,成绩合格,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培训科存档,持复印件上岗。

  2.一般工种调岗培训

  ①井下工种之间的互调,需持所到单位证明,分管领导签字,由培训科和所到单位共同实施一周的培训,成绩合格,办理《安全资格证》方可上岗。

  ②由生产系统井上、后勤系统调至井下工种,必须持所到单位证明,分管领导签字,培训科和所到单位组织两周脱产培训,成绩合格,办理《安全资格证》,方可上岗。

  ③生产系统井上工种之间互调,后勤系统工种之间互调,必须持所到单位证明,分管领导签字,培训科和所到单位组织一周脱产培训,成绩合格,办理《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④所有调岗人员必须在培训科建立培训档案。

  3.具体培训内容

  调岗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培训。第一级培训教育时间为24学时,由培训科负责组织,培训的内容为:入井须知,入井前的准备及注意事项;生产现场的指挥、调度、管理、安全用电等知识;三大规程,开采常识,“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工伤管理,灾害预防和处理,自救和互救常识,事故分析等。第二级培训教育由科队负责,时间为12学时,培训的内容为该科队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签定责任书,师徒合同。第三级教育由班组负责,时间为学时,内容为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和师傅帮、带、传。

  4.对从事特殊岗位的员工,其培训严格按特殊岗位的培训规定执行。

  5.授课人必须认真负责,确保培训时间、培训质量。

  6.授课期间按公司白班作息时间安排学习,凡无故压缩授课时间的,视具体情况处罚授课人100元。

  7.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作好记录,按时上下课,无故不得缺席,在培训期间旷课1天以上者,不得给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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