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规范的安全培训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专、兼职教师条件:
1.二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所属职业的技术人员。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4.掌握新培训工种的安全理论知识,熟悉掌握安全技术操作技能,
5.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示范能力。
专、兼职教师专业分类:
1.采掘技术及安全
2.机电
3.通风
4.运输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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