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提高区队职工的专业素质,大力开展区队的现场培训,由技术员制定月、季度、年度培训计划,并在月末、季末、年末写出培训总结。
组 长:技术员
副组长:区长、支部书记
成 员:区队副队长及班长以上管理人员
(三)区队副技术员、副队长为兼职教师,技术员、书记为培训主管负责人。
(四)开展区队内部培训,事先要填写《培训申请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培训办存档,培训点名册要用培训专用点名册,开班前要填写《培训登记表》、《学员情况登记表》。培训结束后,要求职工填写《培训有效性评估表》,做为职工对此次培训的效果反馈;对培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工给予奖励。
(五)区队要认真组织实施培训计划,加强培训班的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完不成公司培训计划,所有罚款由负责培训人员承担。
(六)职工培训必须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台帐,掌握培训情况,并及时准确地报送职工教育培训报表,否则,罚技术员100元/次。
(七)区队培训主要以业余培训为主,但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班前会也进行短时间的安全知识、上级文件及要求的讲解),培训结束后,在月底进行闭卷考试,对效果不明显和及格率达不到90%的将对培训教师给予处罚。
(八)培训期间,职工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请假。
2.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随便走动、说话,有不明白的内容请示后方可提问。
3.学习期间要保持教室卫生,不准有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不文明现象。
4.尊敬授课人,团结同事,课堂上不交头接耳,要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
(九)学习培训期间职工实行考勤制度,需请假的必须写出请假条,报培训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十)凡脱产培训学习人员,由工资科统一核算工资,由教培中心办提供出勤情况。
(十一)脱产学习,迟到、早退、旷课按培训办规定处罚,培训结束后,被评为优秀学员的除公司奖励外,区队给予对等奖励,同时,对于出现培训期间罚款的学员,区队对等处罚。
(十二)业余培训期间,对于能够按时参加培训的职工,在个人当天小分里奖励10分/次。
(十三)培训期间区队不定期抽查学员笔记,对于不做笔记的一次罚20分,少记一次笔记罚5分,记录不规范的罚5分。学习笔记本由个人保存在保管箱内;月底或日常抽查时统一交到区队,一次不交罚20分。对笔记做的良好的学员进行奖励20分。
(十四)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根据考试结果进行培训工资分配。
(十五)培训时间:每星期一、四上午9:00-10:00;下午4:00-5:00集中学习(为更加切合实际的进行培训工作,学习内容按培训教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