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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0-08 11:05 来源:煤矿安全网 安全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技术 生产 生产技术 技术 技术管理 管理 管理制度 制度

  第1节 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复查及评比制度

  作业规程是掘进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文件,是现场施工的法规,为进一步规范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等各环节管理,提高作业规程的严密性、科学性、权威性,切实发挥作业规程的技术指导、安全保障作用,增强矿井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安全高效生产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掘进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复查补充及评比办法,以便更好地指导生产,服务于生产。

  第一条 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

  1、新施工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生 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及有关技术政策规定,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沿用套用规程措施,严禁无规程措施组织施工。

  2、作业规程在开工前一个月,由矿牵头科室下达编制通知单(通知单必须明确计划开工时间),相关科室及单位在开工前25日提供编制作业规程的有关技术资料。

  3、掘进作业规程编制前25日,应有地测部门提出详细的地质说明书、掘进平面图和煤层顶底板柱状图,并由总工程师审阅批准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施工中遇到地质变化,相关科室技术人员及时到现场会审,会审意见作为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4、安全技术措施要参照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程序进行,并严格落实。

  5、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编号,作为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附件。

  6、作业规程由生产区队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并做到层次分明、内容齐全、格式规范,语言要简明准确,图表满足生产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并按章节顺序编号,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专业技术术语正确。

  7、凡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中已明文规定的条文,在作业规程中引用时,只需写上该规程的条、项号,在贯彻作业规程时一并贯彻其条文内容。《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岗位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且又属于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在作业规程中写上该条文的条款号和关键内容,在学习作业规程时一并贯彻其条文内容;《煤矿安全规程》未明确规定,而在作业规程中需要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

  8、作业规程凡需自绘图纸,要先出草图经生产科确认后方准纳入新规程。

  9、安全技术措施部分:①掘进作业规程在施工中要把开门方法、调车方式、车场布置、小水仓、设备硐室等要叙述清楚;②凡《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部分必须有明确的规定、严禁漏项;③凡引用的《煤矿安全规程》条文要有明确的贯彻措施。

  10、新编制的作业规程要求一律打印,不准出现错别字或病句,各类符号及标点使用正确,要按安监局样本顺序装订整齐不准出现错页、漏页。

  第二条 作业规程的审批

  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15日提供1份书面作业规程交牵头科室,牵头科室同时将电子版发给会审科室及单位、矿副总工程师及总工程师等人员,并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提前进行审阅,并在5日内组织会审,形成会审记录。审批人员(包括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亲自签字,不得找人代签。施工单位根据会审意见重新修改完善。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要进行统一编号,必须在7日内报送相关科室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2、各主管科室作为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牵头科室,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科室根据业务分工,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内容负责。各科室审批人员对分管内容审批后,必须在相应的审批页面签字。

  3、经审批后的作业规程开工前应由区队技术员分别报送生产科、安监处、机运科、通防科等相关单位。

  4、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批准(生效)和贯彻,主管部门不得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工通知书应提前3天由主管部门送达参加会审的部门和主管领导、施工单位。

  第三条 作业规程的传达贯彻

  1、审批后的新作业规程开工前3日必须向所有参加施工的干部职工进行贯彻。

  2、作业规程的贯彻由区队长主持,技术负责人负责贯彻。

  3、作业规程贯彻后,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签字名单底稿由本队留存,同时将复印件报生产科备案;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命题进行书面考试,考试内容分统考和岗位考题两部分,按岗位工种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从开始生产之日起,以后每月对作业规程重新贯彻学习一次,每季度重新组织一次考试,并做好记录。对作业规程贯彻时缺勤、缺考及考试不合格人员(90分以上为合格),必须进行补贯彻、补签名、补考试,且单独注明,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月度作业规程贯彻时,缺勤人员必须在上岗前进行补贯彻、补签名,否则不得上岗。

  4、一个施工单位分多个施工地点作业,对本单位编制的作业规程进行贯彻时,区队所有职工和管理人员都要参与学习。

  5、作业规程贯彻记录复印件必须在贯彻后2日内报送生产科;作业规程执行过程中的补充贯彻记录复印件和作业规程月度贯彻记录复印件必须于每月5日前报送生产科。

  第四条 对新规程落实情况的检查

  1、经审批后的作业规程 ,区队工程技术人员完成贯彻传达后可由区队长组织现场施工,相关单位要在开工日期前完成相应的准备工作。安监部门要现场检查作业规程执行情况,对按照作业规程施工的有权按“三违”处理。

  2、生产科要经常组织人员对规程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现场与作业规程规定不符的要追究责任。

  第五条 作业规程的补充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若现场出现较大地质条件变化,由区队技术员在8小时内提出书面补充措施,生产科随时进行审批。

  第六条 作业规程的复查

  要认真搞好作业规程月复查,每月6号前应由分管副总牵头、总工程师参加,组织全体规程审批人员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复查,提出复查意见,复查意见填写在《作业规程复查意见表》上,生产科做好复查记录,并由参加复查人员及矿总工程师签字后,由生产科负责送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对复查意见进行贯彻,作业规程复查意见贯彻可以与月度作业规程贯彻一并进行。

  第七条 作业规程的评比

  要认真搞好作业规程评比奖励,每半年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组织全体规程审批人员对所有作业规程进行评比,每半年评比出前三名进行奖励,后三名进行对等处罚。

  第八条 其它规定

  1、掘进巷道贯通、过立交应先由测量专业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测量技术规定及时下达通知单,施工单位、安监处、调度室、通防科、生产科等接到通知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巷道开(复)工通知单、停工通知单、盲巷处理通知单由生产科报请总工程师批准后分别下到施工单位、安监处、通防科、机运科、调度室等单位。接通知的单位要按通知时间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生产科及各施工区队工程技术人员对所属范围的作业规程、补充措施及相关的通知单、记录等妥善保管,出现丢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采掘工作面生产施工结束后,应写出作业规程执行总结,送交生产科,连同作业规程、修改补充措施、图纸等技术资料、文件一起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文档不得修改,一般保存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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