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临时支护管理
1、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工作面控顶距做出明确规定。
3、作业规程中必须对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数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第二条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1、巷道的施工管理和考核由专业副总负责,工程质量验收由安监处质量科负责。每一条巷道施工完毕,必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设备撤除。对每一条巷道的施工情况及验收情况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案。
2、掘进过地质构造、淋水区巷道压力大,顶板破碎松软时,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所有支护 必须紧跟迎头。
3、巷道开门、切眼刷大、修复老巷、处理较大范围的冒顶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第三条 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
1、锚杆锚固长度、锚固力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现场必须达到规程规定要求。
2、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100㎜,孔深度不小于杆体有效长度,且不大于杆体有效长度10㎜。
3、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岩面,锚杆露出螺母的长度10㎜~50㎜(全螺纹锚杆10mm~100mm),锚杆与围岩的角度最小不小于75°。
4、必须使用锚杆钻机、风动扳手、电动扳手等机械工具安装锚杆。
5、锚杆锚固力每班必须检查,班组要留有详细记录;锚杆螺母必须使用气扳机或力矩扳手拧紧,保证力矩符合有关要求。
第四条 锚索支护巷道顶板管理
1、岔门点、沿煤层底板掘进的综放工作面顺槽、切眼优先选用锚网索支护。
2、锚索长度应根据巷道顶板岩层情况确定,锚索必须锚固到稳定的岩层中,锚索锚入稳定岩层不小于1.5m,当低于1.5m时必须采取加长锚索或锚网棚复合支护等措施。
3、锚索外露长度为150mm~250㎜,不合格的要重新补打,预紧力低于设计值90%时,必须重新预紧。
4、锚索各组件的材质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托梁安设位置、方向符合设计要求,紧贴岩面。锚索托梁或托板应选用强度不低于14#槽钢的刚性材料,长度符合设计要求,托梁或托板必须紧贴岩面。
第五条 其它巷道顶板管理
1、穿煤层或遇地质构造时,优先采用锚网索与工字钢梯形棚复合支护。
2、工字钢梯形棚间使用拉杆或撑木固定,一般情况下,每根棚腿上设置两根撑木,每个棚梁棚腿接口处设置一根撑木。
3、开拓巷道和采区准备巷的煤巷部分必须喷浆封闭,喷射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0,其中开拓巷道的喷浆厚度不小于100㎜,采区准备巷的喷浆厚度不小于50㎜。
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支护:
(1)巷道顶板离层超过规定;
(2)喷射砼出现大量裂缝;
(3)锚杆体、锚索发生被拉断现象;
(4)锚杆、锚索托板被压坏;
(5)巷道围岩发生较大变化。
5、刷大或维修整巷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必须保证在有可能发生冒顶堵塞巷道时人员能撤退的出口。独头巷道维修整巷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排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整巷地点以里。
第六条 顶板管理的考核
1、因顶板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按新煤字[2018]1号文件进行考核。
2、顶板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相关管理处罚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