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矿井停送电程序,杜绝误操作现象,确保供电安全,经矿研究,特制定新安煤业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计划性停送电程序(包括搭拆电源、设备隐患处理、电气设备检修等有关预见性的工作)
1.地面35kV变电所停送电,施工单位先签“停送电作业申请”,施工负责人持“停电作业申请”到供电工程处35kV变电所开具停送电工作票。
2.停送电工作票一式四份,矿调度台、施工负责人及地面35kV变电所值班人员各持一份,一份存根。
3.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持停送电工作票到35kV变电所联系送电。
4.井下变电所停送电工作,由施工单位填写“停送电作业申请”找相关领导签批,并到变电所管理单位进行备案。该“停送电作业申请”一式三份,矿调度台、施工负责人及变电所巡检人员各持一份,变电所巡检人员必须根据“停送电作业申请”填写停送电工作票,根据停送电工作票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完成后做好停送电记录,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变电所停送电操作规程、各项安全 技术措施和停电牌规定。
5.施工完毕后,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持停送电工作票到变电所,提出送电申请,变电所巡检人员根据停送电工作票编号核对内容无误后,填写倒闸操作票,并核实该线路没有其他人员工作,收回停送电工作票,进行送电操作。无工作票或工作票不相符,严禁送电。
第二条 线路故障时停送电程序(包括过载跳闸事故和漏电、短路故障)
1.过载(过负荷)跳闸事故
开关发生过负荷跳闸事故不需作事故处理时,变电所巡检人员可以在接到调度员或用电单位的要电通知后(可以使用电话联系)直接送电操作,但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2.漏电及短路故障
(1)变电所开关显示发生漏电或短路故障时,不得直接送电,由机电调度安排就近变电所巡检人员先将故障线路开关进行可靠停电,挂上停电牌,然后电话向机电工区、机电运输科和矿调度室汇报,最后向用电单位通知立即处理。
(2)用电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派维修电工到变电所联系,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和记录,并立即查找和处理故障。
(3)故障处理完毕后用电单位必须向调度室进行汇报,派专人到变电所进行联系送电。
第三条 采区配电点停送电
1.采掘单位停送电不经变电所时,无论计划内还是线路故障检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申请”制度,停电前执行好“停送电作业申请”审批程序,“停送电作业申请”由矿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
2.停电时,工区管理人员必须跟在现场,由有经验的电工操作,并严格执行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
3.验电、放电、装拆接地线操作,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并且只有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进行,或者现场佩备合格便携瓦检仪,在安监员监督下也可执行。
4.进行施工期间,停电地点的开关处必须设专人进行看管,没有施工负责人的命令严禁进行送电操作。
5.施工完毕后,由施工负责人进行送电操作,进行试运转,处理遗留问题。
第四条 通用规定
1.停送电时,任何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认真履行停送电手续,按照工作票停电送电,并做好联系工作,双回路供电系统作业必须考虑好返送电现象,并设专人监视。严禁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约定时间停送电。
(1)所有高压设备施工、检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票制度。
(2)所有电气设备检修或施工时必须停上级电源,并在上级电源的负荷短路侧进行三相短路接地。
2.变电所必须常备2—3对停送电操作牌。一对两块,编号相同,分别标有“有人工作,禁止送电”和“工作完毕,准许送电”字样。
3.用电单位处理故障时,值班员应将“禁止送电牌”挂在故障开关上,另一块“准许送电牌”交给施工人员,同时做好记录。
4.对于同一开关多家施工单位同时停电时,开关必须悬挂多个停电牌,同时必须每个施工单位发放“工作完毕、准许送电”牌。
5.严禁任何单位利用别人的停电时间私自在线路上工作,如需要停电工作必须开据停送电工作 票,办停电手续。
6.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持送电牌到变电所联系送电,办理停送电手续。此时,送电牌方可交接。
7.变电所巡检人员收回送电牌后方可进行停送电操作,对于多家施工单位对同一开关同时停电时,变电所巡检人员必须收齐所有单位送电申请并由所有施工负责人签字,变电所巡检人员逐一核对编号无误后,方可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送电。
8.如发生过载事故需要停电处理时,可按上述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