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值班调度员在下班之前,对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记录和总结,填写交接班记录本。
第2条 当班发生的主要问题应将处理结果作好记录,待办的事情及未解决的问题要详细交班,具体做到“六交清”:
一是交清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并说明原因。
二是交清重点工程进度情况。
三是交清自动化设备的运行情况。
四是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是交清正在处理和等待处理工作的详细情况。
六是交清下一班生产任务预计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3条 接班调度员要认真听取交班调度员所交的工作情况,仔细查看调度日志和其他方面的记录,并在交接班本上签字。
第4条 凡违反交接班制度的,按影响生产或工作的轻重程度,对责任者进行10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
下一篇:主运带式输送机集控司机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