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全矿井上下主要设备实行全面的包机制。各班组所有设备都必须包机到个人,挂牌管理,实行包机责任制。
第2条 包机人应包括设备司机,设备维修者,包管理、包使用、包维护,技术人员应定期巡回检查,发现设备维护使用不当者,应立即责成包机人处理整改,如果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要视其事故大小,按照有关制度对包机人进行处罚。
第3条 各机房硐室置包机人员要按专责分工搞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卫生、完好等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转。
第4条 各包机人的具体责任如下:
1. 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及设备在完好状态下正常运转。
2. 确保设备的定期检修和检查。
3. 负责设备的中修、小修、试验、换油工作。
5. 确保设备卫生面貌良好。
第6条 包机人对所包设备出现隐患及意外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及时组织排除解决。
第7条 对易损备件及影响设备正常运转的备件及材料,包机人应订出合理的计划上报班长。
第8条 设备必须时刻保持完好状态,凡在上级组织的各种检查达不到完好的,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第9条 包机人或当日巡检人员对所负责的设备和各种规定的记录、测试数据、运转日记、事故登记等表格应认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