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0-08 11:29 来源:煤矿安全网 矿灯 发放 考勤 考勤制度 制度

  第1条 对从事井下工作的直接人员配备专用矿灯,电脑按矿灯编号对下井人员进行考勤。

  第2条 外来人员参观检查指导工作,必须有矿或矿灯管理单位的证明,填写借灯记录,按每盏100元交押金方可发放矿灯,上井后收回矿灯退还押金。

  第3条 临时灯要有专用灯架充电,值班员必须进行矿灯日考勤。

  第4条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进行矿灯电脑考勤统计,临时灯的领用借用按规定填写借用登记录。

  第5条 固定灯和临时灯每班应认真检查,发现有无损坏,做好记录追究使用者责任,并按赔偿制度处理。

  第6条 如因记录不清楚,矿灯损坏丢失责任不明确,扣值班人员200元,值班人员发放矿灯必须是完好状态,保证正常使用,否则不能发出。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