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综采设备支架起吊
1. 选择起吊工具、吊挂装置和索具,其安全系数和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确定具体的起吊方法。
2. 选择符合规定的起吊点,并对起吊地点的支护状况进行检查,起吊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规定统一起吊信号。
3. 检查起吊工具,索具的完好情况,确保起吊安全可靠。
4. 设备应捆缚稳固,找好被起吊的重心,以防脱扣和倾倒。起吊形状不规则物体或大型设备要采取多点起吊方法。
5. 对易变形的设备封装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其变形。
6. 吊索的转折处与设备接触的部位,应垫以软质垫料,以防设备和吊索损坏。
7. 设备上滑动的部件应予以固定,以防滑动后碰撞。
8. 不准把设备的外凸处,如手柄接线盒易损位等做吊装挂绳之用。
9. 严禁任何人员随同吊装设备或机具升降。
10. 开始起吊时,先慢慢拉紧,观察各处,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起吊过程中要均匀慢拉,防止设备打滑突然落下。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顶板、起吊梁,操作人员应站在支护完好,设备、吊梁滑落波及不到的安全地点,其他人员要躲到安全地带。
11. 吊装设备时,禁止任何人在设备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和停留,并不得将手、脚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
12. 起吊设备时,应垂直起吊,如受环境或机具的限制不得不斜向上升时,应经过周密计算,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移动式起吊机具或桥式起吊机等严禁斜向提升设备。
13. 设备在起吊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和起吊机具的司机更不得离开岗位。确实需要中间停顿时,必须采取措施将起吊物下垫实、垫牢,防止歪倒。
14. 设备起吊就位后,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应先采取防止其摇动或倾倒的措施后,方 可拆除起吊机具。
15. 在井下利用棚梁或液压支架做承力点起吊设备时,要对棚梁进行加固,必要时对承力件进行计算,方可进行起吊。
16. 井下利用绞车和滑车进行起吊重物时,要对绞车的符荷量、钢丝绳的承载能力、滑车的额定符荷进行校核,并对绞车基础或稳固情况及滑轮支承点防倒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无问题时,方可起吊。不同规格的起吊用具,在作为主要承载工具时不能混用。
17. 使用焊接链条起吊重物时,只准垂直起吊(即零度起吊),不准用双链夹角起吊,不准用麻绳、棕绳作为起吊捆缚器具使用。
18. 不得使用作为支护的锚杆、锚索、金属网、钢带等做为起吊点。
第2条 综采设备支架装车、运输
1. 装车前必须使用合格的平板车。
2. 装车前,先找好设备重心,必要时在平板车上垫防滑胶带或木板等物,按要求进行固定,装车要平稳。
3. 绑扎选用符合规定的钢丝绳或或特殊的锁紧装置,要确保绑扎牢固安全。
4. 对于易损坏、怕碰的设备、部件必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碰坏。
5. 绑扎时,要在设备上垫上木板等,防止设备滑动或损坏设备。
6. 装在车上的设备,其两侧超出车边部分的宽度不得大于200mm,否则要将设备解体或采取其他措施。应根据装运综采设备的的外形尺寸、质量、结构、性能及运输的要求,校对提升运输设备的能力,巷道的断面、轨道的坡度及曲率半径等,以此决定上下井的设备是否需要解体。
7. 综采设备支架装运前,应详细校对运输路线及安装装车顺序,并确定好设备的装车方向。
8. 提升综采设备支架的绞车、钢丝绳、强卡、钩头、连接环等都要事先根据综采设备提升的最大质量进行计算,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9. 综采设备支架的运输,提升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通讯、信号系统必须清析、灵敏、可靠。
10. 在井筒和斜巷中使用绞车运送综采设备支架时,必须配备技术训练的专职绞车司机、把钩工和信号工,绞车开动后,其他人中要躲到安全地点,避免断绳伤人。
11. 在井筒和斜巷中一律慢速输送,必须找好重心。
12. 使用的绞车应按规定进行可靠的固定。地锚采用¢20*1500高强锚杆,K2360树脂锚固剂,压柱使用2.5米单体液压支柱且防倒。
13. 在运输中,需要两台绞车接替运送时、更换钩头时要有可靠的挡车装置,后一部绞车的钩头必须挂好并张紧后才能取下原来绞车的提升钩头。
14. 绞车滚筒上的钢丝绳排列整齐,无断丝和绳鼻子现象。绳跑偏时要安装可靠的逼绳轮或回头滑等排绳装置。所有绞车松车时严禁有余绳,严禁处理工作中的钢丝绳。
15. 运输途中处理车辆掉道或物件歪斜等问题时,要制定针对性措施,绞车司机刹好车,在对车辆进行可靠的撑挡后,方可进行其他的处理工作。
16. 平巷或起伏不平的小坡度巷道使用两台绞车对拉时,信号必须明确,两台绞车松、拉速度必 须密切配合,严防断绳事故发生。
17. 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人工推车的规定:
18. 斜巷运输应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