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提升斜巷
1. 所有进入斜巷行走人员,必须认真听从区域内信号把钩工的指挥,认真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必须行人时要经信号工、把钩工同意,并停止行车,对通过人员必须清点人数,确定无人时方可发开车信号。
2. 斜巷行走人员在行走时,应做到“一停、二听、三看”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斜巷行走,行走时一律走人行道(梯子侧)。
3. 听到行车信号或看到红灯亮时,行人应自觉躲进保险硐,等到红灯灭时,方可行走。
4. 凡携带长大物料工具在斜巷行走人中,应密切注意巷道状况,并需将所带物品、工具保持平衡,做好防滑措施,严禁物品脱落、滚动伤人。
5. 通过道岔时,应看清巷道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走。
6. 行人严禁搬动道岔和乱动声光信号及挡车设施。
第2条 平巷危险区段
1. 凡在井下主要运输大巷行走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注意前后过往车辆,严禁在巷道内打闹。
2. 大巷行人一律在人行道侧行走,严禁扒车、蹬车、跳车。
3. 看到过往车辆,或听到机车响声、警示信号后,应迅速躲在人行道侧或巷道宽敞处,行人要给车辆让道不得抢道。
4. 凡携带长大物料、工具在井下大巷行走的人员,应严密注意过往车辆和前后行人,并需将所携带之物料、工具与轨道保持平行。
5. 通过巷道口和曲线或危险区域时,必须做到一停、二听、三看、四通过,禁止盲目穿越。
6. 通过风门人员在接近风门前,应做到一停、二听、三开门,通过后将风门立即关闭,以免破坏正常通风。
7. 行人严禁操作轨道道岔,严禁随意使用“矿灯紧急停车信号”拦截机车,“矿灯紧急停车信号”只有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8. 行人经过施工现场时,必须经现场安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通过,否则严禁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