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指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已审订和批准后的重大生产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本业务范围内的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综合措施,单项措施和专门措施的组织检查、监督、实施工作。
4、负责分管业务科室及其相关区队的“双基”推行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督促落实。
5、坚持按规定下井带班,深入现场、靠前指挥。负责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善于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协助矿长组织矿井灾变时的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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