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及开采工程地质、瓦斯地质工作的观测、资料收集、整理、编图与研究,按时、按质、按量上报有关资料、报告、地质说明书,保证矿井水平和采区的正常接替。
2.负责编写矿井防治水计划,进行年度、月水文地质预报,负责研究和查明矿井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掌握地下水动态规律,协助采区解决影响生产建设中的疑难问题。
3.负责全矿井上下测量管理工作,搞好矿井控制系统测量、地形图测绘以及全矿性的工程测量工作,经常审查中腰线的标定正确性。
4.组织开展地表岩移观测工作,审查新取得各种参数和煤柱留设的正确性,提供三下压煤、村庄搬迁的技术资料。
5.按照矿产资源法和测量规程规定,搞好煤炭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负责统计、上报工作、掌握矿井月、季、年的各类储量动态及变化情况,参与储量报损,办理储量注销。
6.负责“三量”管理,对各种台帐如实上报,表、图对照,每季、年要有总结,对井田内小煤窑要经常检查并及时上图,有问题及时反映。
7.参加矿年度生产计划和远景发展规划编制,负责填绘采掘工程交换和地测图的编制和上报。
8.按地测标准抓好达标升级,对各种规程和细则要经常去学习,严格执行。
9.组织地测人员学习先进技术,经常协助教育部门进行人员培训和同工种业务竞赛。
10.搞好生产补堪设计,井下探测及井下探放水工作,要有设计、有总结、有台帐、有图纸、有措施。
11.及时对石门、构造、主要运输大巷进行地质水文编录,对采区、水平、阶段要进行采后总结。
12.加强技术档案管理和科内各类仪器维修和保养。
13.对生产中的疑难地测问题,进行技术攻关。
14.作好扎实地测基础工作,并对资料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