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
2、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以及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规定、文件的要求开展矿井防治水工作。
3、定期组织地测防治水技术人员对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进行检查,对矿井水害进行排查,并把检(排)查情况应用于安全“双基”考核中。
4、及时审签防治水相关的文件、报表、措施等,保障生产安全不受水害影响。
5、组织编写防治水工程设计、规程,及时组织会审、报批;审批防治水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
6、定期召开本科室安全工作例会,总结上阶段安全工作,安排下一步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7、积极接受集团公司对本专业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防治水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存在困难的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8、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反映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