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矿通信联络系统人员职业素质,充实其业务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位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培训需提前制定培训计划,综合管理部按上报培训计划进行下一步的培训任务安排。
2、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3、机电系统机电科负责按计划组织培训。
5、各项培训结束时,应进行考试,由综合管理部或讲师负责监考。
6、参加培训人员应准时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7、各项参加培训人员考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到者,一律以零分处理。
8、 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培训的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9、培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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