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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系统管理机构及职责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0-09 09:44 来源:煤矿安全网 自救 系统 系统管理 管理 管理机构 机构 职责

1、压风自救系统管理机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成 员:安监通风科长 生产技术科长 机电科长 调度室主任

各采掘队长及技术员

2、职责

1)组长:负责提足用好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从人、财、物等各方面保证建设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从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科学组织施工,保证压风自救系统建设工程质量。

2)副组长:负责认真执行组长布置的一切任务,并及时向组长汇报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3)分管负责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方案,明确压风自救系统建设完善的目标、任务、措施及进度安排。负责牵头制定压风自救系统的相关制度,并严格监督落实。

4)成员:在副组长的带领下,严格执行本矿有关压风自救系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安监通风科负责对本矿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检查。

5)掘进队:

负责管理从巷道开口以里的压风管路及压风自救装置,在采掘、作业过程中,经常对各自所属区域内的压风管路进行检查、维护,杜绝压风管路漏风等现象的发生。

6)采煤队:

负责管理所开采工作面进、回风顺槽的压风管路,经常对各自所属区域内的压风管路进行检查、维护,杜绝漏风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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