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矿领导、安全科及相关科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值班领导24小时责任制。
2、井下维修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
3、领导干部、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
4、领导必须亲临生产现场,检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
5、调度室负责领导干部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有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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