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质观测
第一条煤矿地质观测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统一。
(一)观测、描述、记录应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记录簿上,记录簿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二)观测与描述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表达确切、重点突出、图文结合、字迹清晰,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三)观测与描述应记录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记录者姓名;
(四)观测与描述应做到现场与室内、宏观与微观相结合;
(五)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转绘在素描卡片、成果台账及相关图件上,由观测人员进行校对。
第二条 井巷均应逐层观测其揭露岩层的特征、厚度及产状等,煤层、顶底板及标志层应重点观测,同时对井巷施工中的巷道变形、冒顶、片帮、底鼓和出水点等情况进行观测。
第三条 沉积岩观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碎屑岩类(砾岩、砂岩)应描述其颜色,结构构造,碎屑成分、大小、形态、磨圆度,岩石分选性,结核与包裹体的情况等;
(二)黏土岩应描述其颜色,结构构造及页理特征,固结程度,滑腻感,断口形状,可塑性,吸水软化或膨胀特点,黏结性,所含化石及其保存完整程度,结核与包裹体的情况等;
(三)化学岩及生物化学岩类应描述其颜色,结构构造,主要成分及杂质成分,硬度,所含化石、结核或包裹体大小、形态、分布情况,裂隙发育特征、方向性和充填物,与稀盐酸的反应状况等;
(四)沉积岩层还应描述层理类型和特征,层面构造和接触关系等。对于煤层对比困难的煤矿,应系统收集沉积相、沉积旋回等资料。
第四条煤层观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井筒、石门和穿层巷道揭露煤层的地点应进行观测;顺煤层巷道的观测点间距按表5-1执行,遇地质构造时,应适当加密。
(二)观测煤层厚度、煤分层厚度、宏观煤岩成分和类型,夹矸(层)厚度、岩性和坚硬程度,煤体结构及其空间展布,裂隙发育特征。当巷道不能揭露煤层全厚时,按表5-1规定的间距探测煤层全厚。
(三)层位难以判断、煤层对比困难时,还应观测煤的光泽、颜色、断口、软硬程度、脆韧性、结构构造和内生裂隙的发育情况,煤层中结核与包裹体的成分、形状、大小、坚硬程度及其分布特征等。
(四)煤层含水性、产状要素。
(五)煤层顶底板特征,其中包括:伪顶、直接顶、伪底和直接底的岩层名称、分层厚度、岩性特征、裂隙发育情况及其与煤层的接触关系。必要时,测试岩石物理力学参数。
(六)煤层变薄、分岔、合并时,应观测煤层结构、煤厚、煤质、煤层的接触关系、围岩岩性等。
(七)煤层尖灭时,应对尖灭层位进行全面观测,分析尖灭原因。
(八)在煤层被冲刷区域,应观测冲刷带岩性、冲刷标志,系统收集供判明冲刷类型、推断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等基础资料。
(九)煤层风氧化带等其他需要观测的内容。
第五条 断层观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断层面的形态、擦痕和阶步特征,断层面的产状要素和擦痕的侧伏角;
(二)断层带中构造岩的成分和分布特征,断层带的宽度和充填、胶结情况及充水性等;
(三)断层两盘煤、岩层的层位、岩性、产状、错位和牵引特征、伴生和派生小构造、断层类型;
(四)断层的切割关系,断层、褶皱的组合特征;
(五)断层附近煤层厚度、煤体结构、围岩破碎程度、出水和瓦斯涌出情况等。
第六条 褶皱观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褶皱形态、两翼产状;
(二)褶皱位置、轴面、走向、倾伏向和倾伏角;
(三)褶皱与煤层厚度变化、煤体结构变化、顶底板破碎等关系。
第七条岩浆岩体观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岩石名称、颜色、结构构造、矿物成分、结晶与自形程度、分布排列特征;
(二)岩体产状、形态、厚度、侵入层位,对煤层厚度和煤质的影响。
第八条 陷落柱观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形状、大小和陷落角;
(二)柱面形态;
(三)充填物的岩性、层位、密实程度和含水性;
(四)陷落柱附近煤、岩层的产状要素等;
(五)陷落柱的伴生构造。
二、编辑流程
第一条 井下(现场)观测、记录、描述的地质现象,必须于升井后2天内整理完毕,并反映在相关图件或台账、素描等地质文档中。对采掘(剥)工程布置有影响或可能导致安全问题的地质信息,应及时报告矿井总工程师。
第二条 立井素描图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立井应编录2个互成直角的井筒素描剖面,其中主素描剖面应与矿井地质剖面的方向相一致。必要时,需加绘井筒水平地质断面图。
第三条石门和斜井素描图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构造复杂程度为简单或中等时,可编录一帮(或顶、底)素描图;构造复杂程度为复杂或极复杂时,应绘制素描展开图。
第四条 岩巷素描图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构造复杂程度为简单、中等或岩巷沿同一层位掘进时,每隔20~50米编录一个迎头断面,遇地质构造时加密;构造复杂程度为复杂、极复杂或岩巷穿层掘进时,应编录一帮素描图或素描展开图。
第五条 煤巷素描图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巷道能够揭露全厚的近水平、缓倾斜煤层,稳定或较稳定时,应实测煤层小柱状;不稳定或极不稳定时,应编录一帮素描图。巷道不能揭露全厚的近水平、缓倾斜煤层时,第一分层巷道应做一帮素描图。
(二)巷道能够揭露全厚的倾斜、急倾斜煤层稳定或较稳定时,应编绘实测煤层小柱状;不稳定或极不稳定时,应编录迎头断面,并编绘巷顶(或底)水平切面图。巷道不能揭露全厚的倾斜、急倾斜厚煤层时,应编录煤门一帮素描图和必要的迎头断面,并编绘巷顶水平切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