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工程管理制度——掘进作业管理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0-09 10:52 来源:煤矿安全网 工程 工程管理 管理 管理制度 制度 —— 掘进 作业 作业管理

第一条

掘进队必须按规定组织召开班前会,班前会内容和程序符合规定,并有会议记录及录音资料,否则罚施工单位200元/次。

第二条

措施或者措施没有审批擅自施工的,罚款500元,并责令停止施工;没有贯彻学习或者虽经学习但无签名及考核记录,罚款50元/人次。

第三条

巷道掘进前必须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基本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综合措施。无故不进行钻探或钻孔参数不符合设计要求,钻场间距超过设计要求罚款1000元,分管责任人300元;钻探资料必须及时报生产科,无故拖延不报,罚款100元/次。

第四条

掘进面如遇巷道有淋水或低洼处必须及时施工临时水窝排水,工作面供水、压风、排水管路必须保证距迎头20m以内,否则一趟一处罚款500元,停工整改。

第五条

每一掘进工作面必须设永久水泵一台并有一台备用,每次探眼施工时,正前施工临时水窝设泵,将钻探施工水及时排出,严禁水流入巷道,否则罚款100—500元并停止施工探眼。

第六条

管路吊挂锚杆、管钩、电缆钩必须按设计施工,间距均匀,误差不得大于10%,管路平直、起伏平稳,每一管路必须在管钩内,否则罚款100元/处,整条巷道不符合设计要求达到10%时,不予结算安装工程。

第七条

擅自改变施工参数或者不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责令其返工,并根据情节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整改后达到设计要求的,罚款500元;整改后达不到设计要求,但不影响安全使用的,罚款200—1000元;整改后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永久缺陷的,罚款1000-2000元,该段巷道不予验收结算。

第八条

中腰线放设不及时造成施工偏移,要求整改返工,并按质量责任事故处理,不按中腰线施工,责令返工整改,并处以200--1000元罚款;偏离中腰线超过500mm,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第九条

掘进期间激光未打开,造成施工偏移,要求整改返工,并按质量责任事故处理,罚款500元,无中线掘进,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第十条

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单位必须当天将调查报告送生产技术科,并积极配合生产技术科进行调查,否则罚施工单位负责人100元。对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的,罚施工单位500元。

第十一条

施工地点无施工牌板,或施工牌板不符合要求及现场实际的,罚施工单位200元/处,并要求限期改正;牌板损坏不及时更换的,罚款200元/处。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制、处罚制度和现场的安全标识、施工牌板、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齐全,每缺少一项罚款100-500元。

第十二条

巷道断面尺寸超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允许误差范围视为超、欠挖,根据超挖量,超挖100-200mm,罚款300元,超挖200mm以上,罚款500-1000元;若两侧同时超、欠挖或一侧连续超挖长度达10m以上,加倍处罚。砌碹或者喷浆巷道,超挖部分必须全部浇注或者喷射混凝土;支架支护巷道,超挖部分必须用木材刹紧背实;各类巷道严禁欠挖。

第十三条

巷道底板硬化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地坪、水沟必须保证流水坡度,否则返工处理并罚款100—500元。

第十四条

炮掘巷道推广光面爆破技术,确保巷道成形,光面爆破标准

(1)岩面均匀留下50%以上的周边眼痕,软岩巷道周边符合设计轮廓;

(2)不准欠挖,局部超挖尺寸不得大于100mm,罚款200元;

(3)岩面上不应有明显的炮震裂缝。

炮眼间距、装药结构、装药方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每月验收达不到光面爆破要求的,工程质量按不合格处理。

第十五条

装药结构采用正向装药,炮眼内保留一段空气柱用炮泥进行封孔,封孔长度符合规程要求,无炮泥或炮泥不合格,罚款100—1000元。

第十六条

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度,并按规程要求设置警戒,否则罚当事人500元,分管责任人200元。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和设计要求进行打眼、装药、起爆,否则罚当事人500元,分管责任人200元。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