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的技术事故中,生产技术科各专业工程师、技术员参与共同追查。
2.如果出现严重的技术事故时,由矿长主持追查。较严重的技术事故由总工程师主持追查,并在3天内报有关领导。一般性质的技术事故由副总工程师主持追查,并将追查结果2天内报矿总工程师。
3.事故追查必须做到原因分析清楚,事故责任明确,处罚严肃,防范措施切实具体。
第二条 技术例会制度
1.每月的月末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开技术例会。
2.应参加技术例会的人员必须及时到会,迟到一次罚50元,缺席一次罚100元。
3.技术例会由总工程师主持,具体讨论内容如下:
(1)总结当月技术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于先进经验要给予充分肯定及推广,对工作中的失误要认真总结教训,防止今后工作中再次发生。
(2)对于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来由大家共同探讨解决。
(3)在例会上安排下月的工作,各有关单位对于下达本单位的任务要按时完成。
第三条 采掘工作面情况的反馈制度
1.各采掘队主管技术员要在每周五将本队的采掘情况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做好统计工作。
2.采煤队反馈的内容包括:工作面位置、采高、层位、顶板状况,工作面支护情况。
3.掘进队反馈的内容包括:本周掘进进尺、本巷道总进尺、巷道层位、巷道中存在的问题(如有新开口的地点,要把开口的地点也上报以便于填图)。
4.各队所反馈的内容要全、真实、如果查出内容失真,要受到批评。
5.掘进工作面变更地点必须通知生产技术科,如不通知,罚掘进队技术员50元。
1.井下图牌板: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巷道断面图、炮眼布置图、避灾路线图、通风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循环作业图表。
2.牌板要保证完好、整洁,不许损坏和丢失。如有损坏丢失现象,罚施工队组50元,技术人员要及时补做。
第五条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有的技术资料必须指派专人进行统一的编号管理,编号全矿统一采用如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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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按顺序编号
年份
类别:J-掘进;H-回采
如不进行编号管理,每(本)份罚主管技术员50元。
2.所有技术资料必须集中统一管理,严禁乱扔、乱放,违者罚主管技术员50元/本。
3.所有技术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许丢失、少页、涂抹,保持整洁,如不符合本规定,罚主管技术员50元/本。
4.建立技术资料管理档案,所有技术资料必须按编号顺序登记,并标明发放日期及人员。
5.外借技术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有专项记录,要有借阅人签字,保证按期收回。
6.外借技术资料要保证整洁、完好,收回时要达到第三款的规定。
7.所有技术资料要当作永久资料保存,不得损坏或丢失。
8.所有月末报表和月初计划必须妥善保存,不得损坏。